2 越獄逃跑

2 越獄逃跑

計劃很快就付諸實施。1978年7月一個烈日炎炎的探視日到了。泰森三兄弟帶着他們多年來一直帶去的那隻野餐大籃子到達佛羅倫斯鎮,可這回有兩件事迥然不同:一是多蘿西沒來;二是籃子裏本來應該裝炸雞和羅姆酒糕餅的地方,現在藏着手槍和獵槍。

孩子們制訂了周密的越獄計劃。他們買了武器,把幾把獵槍的槍柄鋸去,並預先把一輛接應的車停在附近的醫院裏。他們意識到會有危險,他們可能幹不成,可他們別無選擇,如果成功了,他們就會自由自在地與父親在一起,如果失敗,他們也會和父親在一起只不過一同蹲監獄罷了。

當然,還有其他風險。警察可能會開槍,他們可能會被打死,父親可能被打死。可他們的爹保證,並信誓旦旦地說,沒有人會受傷。你手裏掌握的武器越多,他指示他們,你使用它們的可能性就越小。

我們告訴爹,雷蒙說,做這件事有一個條件不傷害任何人。

加里向孩子們保證說,我們不費一槍一彈就會成功的,也不會有人向我們開槍。只要出了獄,就高枕無憂了,我知道怎麼干,我干過。他干過,卻從來沒有成功過。但孩子們對他的話深信不疑,言聽計從。他們相信他,他們崇拜他,對他們來說,他不是一個殺人犯,那個獄警是在混戰中偶然失手被打死的,而不是冷酷無情的謀殺,他們的爹不會去殺人。

隨着孩子們漸漸長大,加里跟他們談他的刑事犯罪問題。他說他的行為是參軍時受到某種絕密的訓練的結果。他對孩子們說這件事是絕密的,但他想要孩子們了解他的問題是怎麼引起來的。

孩子們對他這番神話深信不疑,就像他們對父親說過的每句話都深信不疑一樣。沒有人會中槍,爹再次向他們保證。

爹的話不錯至少是在越獄時是如此。事情十分順手,不費一槍一彈,他們就把加里弄出來了。雷蒙到野餐場地去會見父親,里基和唐尼帶着裝食品的大籃子到等候探視室等著。預先已經約好,加里的一個朋友,一個叫蘭迪格里納沃爾特的殺人慣犯在隔壁工作間待着。這人雖然惡貫滿盈,仍然在獄中受到獄警信任,就像監獄里一句老話所說,看守最信得過的是殺人慣犯。會見室里其他客人走完以後,兩個孩子掏出手槍逼住警衛,很快把獵槍遞給蘭迪,雷蒙和加里與他們在走廊里會合。

他們又撞上另外兩個看守,就命令他們平躺在地上,其中有一個試圖打開掛在腰上的對講機,被匆匆跑進屋裏的加里看見,你要是動對講機一下,就叫你們這些傢伙馬上完蛋。加里一邊命令看守把對講機從地上滑過來,一邊警告說。

他們很快把警衛弄到一間儲藏室里去,同時關進去的還有一些偶爾闖進來的嚇得半死的探視家屬。門被上了鎖,電源被切斷,然後,這5個人大搖大擺地走出監獄大門。

在大門口瞭望塔上值班的衛兵注意到,與大門口辦公室相連的通話器不靈了。正當他擺弄通話器時,他看見5個人走出大門,其中一個人搖晃着手中的鑰匙串。這種情景在家屬探望日裏司空見慣。這些人上了一輛綠色的福特車,從停車場駛開。那個警衛又擺弄了幾分鐘通話器,然後他喊住一個正在底下走的警衛,去察看一下大門口辦公室出了什麼事。這當兒關在儲藏室里的獄卒已經用一根鐵管把屋頂上砸出一個洞,鑽出來砸開了鎖。警報鈴聲大作,這時泰森一家和蘭迪格里納沃爾特已經無影無蹤。後來發現那輛綠色福特車被丟棄在附近的醫院停車場上。

這場膽大妄為的越獄逃跑通過電台電視廣為報道,捉拿逃犯的追捕開始了。可追捕的對象這會兒正在沙漠中的小路向西奔逃。他們開着一輛向喬大叔借來的白色林肯老爺車。喬大叔除這一次作案外,還有過一次聯邦刑事犯罪的底案,他以從墨西哥向美國販運大麻為生。這輛車的輪胎跑氣,一隻胎第二天就癟了,換上了那隻備用胎;當天深夜,在沙漠深處的育瑪北部,第二隻胎也放炮了,這會兒再沒有可換的備用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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