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單曲

第七十一章:單曲

趙自若霍然起身,衝到陳立行面前:「大叔,你什麼意思?」

陳立行眨了眨眼睛:「我沒什麼意思呀。」

「你是要拋棄我了嗎?你這是始亂終棄!」

趙自若說着,眼圈兒忽然就紅了。

陳立行忙道:「我沒有,別亂說。」

別人聽着,還以為他把趙自若怎麼了呢。

但真沒幹什麼……

車廂其他人都是默然,肥華不說話,他沒有說話的必要,在工作室內,肥華是陳立行最堅定的支持者。只要是陳立行的決定,他都會完全順從,並執行。

況且,陳立行要出單曲,正是肥華所渴望看到的局面。

至於劉昊他們,這些樂隊成員也無法開口說什麼,身份分量不夠。

所以,最適合對話的,只有趙自若。

她的性格適合,而且還是樂隊的隊長。

陳立行解釋道:「我說發單曲,可沒說要解散樂隊,兩者並不衝突。主要是我寫的一些新歌,適合單人的形式,而非樂隊,總不能勉強來湊吧。」

趙自若冷笑道:「解釋便是掩飾,如果你一定要單飛,我也不會阻礙你的前途。」

陳立行看着她:「隊長,你的情緒很不對。真得,我發單曲的屬於流行歌,樂隊怎麼唱流行歌?」

趙自若哼一聲:「我不信,除非你現在唱出來,給我聽聽。」

陳立行不再廢話,直接清唱出來,唱的正是《你的背包》。

說起來,他記憶具現,掌握了這首歌,已經有些日子了,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拿出來。

現在說要發單曲,便是要製作此歌。

《你的背包》其實屬於一首非典型的流行歌,具備多種流行元素,但又並非那些主流情歌,歌詞耐人尋味,有一種深刻的情誼表達,極為好聽,而且耐聽。

當然,也難唱。

要不是記憶具現的金手指,陳立行可不敢唱出來。

歌聲在車廂內響起,回蕩,即使沒有伴奏,但聽上去,也是那麼的舒服。

當唱到副歌部分,婉轉的假音,帶着一種惆悵的情緒,仿若墨水滴入水裏,泛濫開來,久久難以釋懷。

「借了東西,為什麼不還?」

聽着這句歌詞,趙自若的心坎兒彷彿被刺了一下,又酸又澀,腦海里,立刻想到陳立行放在房間里那箇舊舊的背包。

那肯定是她送的。

所以這首歌,是他為她寫的……

趙自若忽然間失去了意興,坐回座位上,雙腿收起來,腦袋趴在膝間,縮在那兒。

但這真是一首好歌。

肥華的雙眼已經開始放光了。

在商業化的文娛圈子,最賣座最賺錢的永遠都是流行歌。

肥華有信心,陳立行出這首單曲的話,就算不能名列前茅,但大撈一筆,並打開名氣,是高概率的事。

那從此以後,陳立行就是入了線出了名的歌手了。

這和樂隊主唱,是兩個概念。

這也是很多樂隊做着做着,主唱會選擇單飛的一大原因。

當樂隊里的詞曲作者兼主唱於一身,他慢慢就會受到發展的束縛,從而想要掙開來,跳出去。

或轉變風格,或繼續當搖滾歌手,但已經凌駕於樂隊之上了。

比如鮑家街四十三號的汪半壁;冷血動物的謝天王;黑豹的竇仙兒……

等等。

都是這麼走出來的。

按照發展的趨勢,陳立行之於五人行樂隊,也很可能有這麼一天。

其實當初滾岩公司來找陳立行,就是一個契機,但陳立行拒絕了。

現在成立了工作室,身為老闆,陳立行的壓力更大,選擇出單曲,也是無可厚非的事。

單靠做樂隊,做演出,解決溫飽沒問題,可想要有突破性的發展,實在是難。

國內的大環境就這樣,天花板卡在那裏,樂隊的風格也定在了那裏。

總不能玩樂隊來唱流行歌。

商業化的搖滾樂隊也是有的,也可以唱《愛不愛我》那些。

但真得那樣,趙自若她們也未必會覺得好。

所以陳立行的想法和定位很明確,合適的就樂隊唱,不合適的就個人單曲,不衝突。

只是這樣一來,對於樂隊成員就有點不好受了,感覺被拋棄了似的,需要一定的時間來適應。

但這都是小問題,成年人了,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見,也會分析情況。

事情就這麼定下來了。

陳立行要錄《你的背包》,伴奏那些,他同樣選擇了樂隊成員來做。

一來彼此熟悉了;二來肥水不流外人田;三來,還能提升大夥兒的業務水平。

他們可不單純是樂隊成員那麼簡單,個個都有着工作室股份的,算是小老闆。

如果工作室搞起來了,有業績,有創收,他們都能得益。

能否搞得起來,核心就在陳立行身上。

是以唐桃周妍她們這麼一想,頓時覺得陳立行發單曲是很好的選擇了。

而且陳立行說了,樂隊並不解散,等於多線發展。

唯一覺得意難平的,大概就是趙自若了。

車子回到衚衕,眾人散去,各回各家。

趙自若沒走,她留在衚衕的主屋裏。

這兒本就是她的一處落腳點,以前是上學,主要住宿舍,所以少在衚衕過夜。後來放暑假了,她不知怎地跟唐桃住一塊了,兩女生留在學校那邊,互相作伴。

但今天,趙自若不回宿舍,留了下來。

這倒是個促膝談心的好機會。

陳立行覺得有必要好好跟趙自若做做思想工作,溝通溝通。

這個女孩,對他有着不同一般的情義,說恩人不為過。當初若非趙自若收留,陳立行可能都回老家去了,往後的路,雖然還會選擇音樂,可走得如何,順不順利,可能就是另一回事。

現在的局面,雖然談不上大紅大紫,但起碼是站穩了腳跟,比很多在文娛圈打拚的藝人都強了。

放好東西,洗了把臉,已經是晚上九點多,有點餓了,於是穿着拖鞋跑出去,找到上次那間私房菜,點了四、五個好菜,打包,又提了一打啤酒。

回到院子,擺在棗樹下的石桌上。

院子裏當然有燈,不是太明亮,卻正有氣氛。

擺弄好了,這才去敲主屋的門:「隊長,喝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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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流人生從撲街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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