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結論

第21章 結論

第21章

結論

通過以上的討論,我們就能得出若干有關歷史方面和道德方面的結論。從歷史方面來說,我們認為,現存於各文明社會的性道德來源於兩種截然相反的出發點:一方面是確定父親身份的慾望;另一方面是禁慾主義的觀念,即性是罪惡的,儘管它對於生育後代是必不可少的。前基督教時代的道德和迄今為止的遠東的道德都是,以確定父親身份的慾望作為出發點的產物,只有印度和波斯除外,因為這兩個地方是禁慾主義傳播的中心。當然,確定父親身份的慾望在文化落後的民族中是不存在的,因為這種民族並不知道男性在生育方面所起的作用。在這些人中間,雖然男性的嫉妒在某種程度上也限制了女性的放縱。但總的來說,女人比早期父權社會還是要自由得多。可以想像,在這個過渡的時代,一定發生過激烈的衝突,因為那些關心自己父親身份的男人無疑會認為女人的自由必須受到制約。在這一時期,性道德只是為女人而存在着的。男人也許不能與已婚女人通姦,但是,他卻可以隨意與未婚女人通姦。

然後,一種新的避免犯罪的動機隨着基督教的出現而產生。在理論方面,道德標準對於男人和女人是完全一樣的,然而在實際方面,這種道德標準對於男人是很難實行的,因此,人們在看到男人違反這一道德標準時,比看到女人違反這一道德標準時更能採取寬容的態度。早期性道德具有一種純屬生理上的目的,就是孩子在年幼的時候,應當得到父母雙方的保護,而不是僅僅得到一方的保護。這種目的在基督教的理論中是沒有的,儘管事實上並非如此。

直到近代我們才發現,基督教和前基督教的性道德一直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基督教的性道德不再像以前那樣深入人心。因為正宗派宗教已經減弱,就連那些忠實信徒對它也不那麼篤信不移了。20世紀出生的男女,雖然他們的潛意識還保持着原有的態度,但總的來說,在他們的意識中已經不相信那種私通就是犯罪的說法。至於性道德中那些前基督教的成分,由於某些原因,它們已經有所改變,而且現在仍處於變化之中。第一個原因就是避孕法的應用,這種方法使得不導致懷孕的性交越發成為可能。因此,它能使未婚女子不致懷孕,使已婚女子只從她們自己的丈夫那裏得到孩子。總之,無論哪種情況,貞潔都不是不可或缺的。這一方法尚未達到完善的程度,因為它並非絕對可靠,但是我認為,用不了多久,避孕法就會達到絕對可靠的程度。到那時,我們雖然不能斷言女人不會有婚外的性關係,但父親的身份是絕對可以保證的。人們也許會說,在這一點上女人會欺騙她們的丈夫,但在以前女人不是照樣可以欺騙她們的丈夫。如果我們的問題僅僅是關於誰是父親,而不是與所愛的人發生性關係是否應該,欺騙的動機就會微弱得多了。固此,我們可以推測,一個人對於父親身份的欺騙也許間或有之,但比起過去對於通姦的欺騙則要少得多。丈夫的嫉妒也完全可能由於新的習俗而適應新的情況,而且只是當妻子準備選擇其他男人作為孩子的父親時,才會發生。在東方,男人們對於太監的特權總是默許的,而大多數歐洲男人對此則非常不滿。東方男人之所以默許太監的特權,是因為太監不會給確認孩子父親的身份帶來麻煩。這種默許的態度隨着避孕法不斷普及,將發展得更為廣泛。

因此。將來即使我們不再要求女人像過去那樣克制性慾,父母雙全的家庭還是可能會存在的。然而,促使性道德改變的第二個因素可能具有更為深遠的影響。這就是國家參與撫養和教育孩子的程度不斷提高。迄今為止,這個因素在歐洲比在美洲更起作用,並且主要是在雇傭勞動階層中產生影響。雇傭勞動者畢竟占人口的絕大多數,因而國家取代父親(這在雇傭勞動階層中已經逐漸開始了),最終是會遍及全人類的。在動物或人類中,父親的角色是為子女提供保護和撫養。但是在文明社會中,保護由警察提供,而撫養則可能完全由國家提供,至少在最貧困的人們當中是這樣。如果真正達到了這一程度,父親就不再有任何明顯的作用了。至於母親的地位,那將有兩種可能性。她也許可能繼續她原有的工作,而把孩子交給國家照顧。或者,在孩子年幼的時候,由國家付給母親撫養孩子的一切費用。當然,這必須以法律有這樣的規定為前提。如果第二種辦法得以實現,那麼它可以暫時用來維護傳統道德,這是一個不貞潔的女人可能會被剝奪獲取報酬的權利。但是,假如她得不到報酬,她將無法撫養她的孩子,除非她去工作,而把孩子寄托在幼兒園中。由此看來,在撫養孩子一事上,經濟能力可以取代父親,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取代母親,也就是說,那些沒有錢財的父母親,是不必照顧孩子的。當然,這是針對貧困的父母而言。到那時,一切關於傳統道德的一切傳統理由都將消失,而新道德的新理由將會出現。

我認為,家庭解體的現實並不是一件讓人愉快的事情。父母之情對於孩子是十分重要的,而幼兒園假如規模很大的話,它勢必是極正統而且極嚴厲的。如果不同家庭環境的不同影響不復存在的話,那麼將會出現可怕的千篇一律的情形。而且。除非事先建立一個國際性政府,否則,各個國家的兒童都將受到殘忍的愛國主義教育,這將不可避免地使得他們成人之後互相殘殺。僅就人口問題而言,我們也需要一個國際政府,不然,那些民族主義者肯定會促使人口的增長大大超過應有的程度,而且由於醫療保健的不斷發展,解決人口過剩問題的惟一辦法就是戰爭。

社會學問題往往是困難而複雜的,但個人問題,在我看來,卻是相當簡單的。關於性是萬惡之源的學說對於個人的性格造成了極大損害,這種損害始於童年時代而貫穿於終生。傳統道德把性愛打入囹圄之中,因而它也極大地破壞了一切友情,從而使人們變得吝嗇、武斷和殘忍。總之,無論我們接受哪種性道德,都必須是沒有迷信成分的、得到公認的和有據可依的。性不能沒有道德,這正如商業、體育運動、科學研究及其他人類活動不能沒有道德一樣。但是,性並不需要那種以那些生活在與當今截然不同的社會裏的無知之人所提出的古代禁律為根據的傳統道德。在性問題中,與在經濟和政治問題中一樣,至今我們的道德仍為恐懼所支配。這些恐懼的存在已為現代的新發現所證明是不合理的。然而,我們卻失去了這些新發現所帶來的利益,因為我們在心理上無法適應它。

誠然,和一切改革一樣,從舊制度過渡到新制度,不可避免是要遇到很多困難的。就像蘇格拉底一樣,那些主張改革道德的人總是被指責犯有毒害青年人的錯誤。這種指責並非沒有根據,即使他們所主張的新道德被完全接受之後,將會產生比他們所要改革的舊道德更美好的生活。每一個了解伊斯蘭教的東方人都說,那些認為沒有必要一天禱告五次的人,也一定不會尊重我們視為更加重要的其他道德規定。我已意識到我說過的話可能會引起讀者的誤解,因為一個提倡性道德改革的人極易受到這樣的誤解。

對於人類的本能,應加以引導而不是加以壓制,這是新道德區別於清教徒式的傳統道德的主要原則。只要我們提出這個原則,很快就會贏得現代男女普遍的贊同。可是若要讓這個原則充分發揮效力,那麼就必須充分理解它的含義,並儘快付諸實施不可。如果在童年時期,本能受到壓制而不是被正確引導,那麼在以後的一生中,本能都會受到某種程度的壓制,因為童年時期的壓制會使本能採取極不應有的表現形式。

我所主張的道德並不是簡單地對成年人或青少年說:「服從你的本能,為所欲為吧。」它主要的要求是:第一,生活中必須具有一致性;第二,對於那些不能立即產生利益,並非每時每刻都具有吸引力的事情,不能鬆懈努力;第三,必須考慮別人:第四,應當有正確的是非標準。雖然如此,我並不認為自製應當成為目的,我希望我們的制度和道德習慣能把對自製的需要減少到最低限度。使用自製就像使用火車上的制動器一樣。如果你快出正軌了,自製就要派上用場了;但是如果你仍在正軌上,自製就只能是有害的。沒有人會主張火車行進的時候不停地使用制動器。與此非常相似,錯誤的自製習慣也會對那些導致有益活動的精神產生不良影響。自製會使這些精神主要耗費在內心的鬥爭上,而不是消耗在外部的活動中。因此,雖然自製有時是必要的,但總的來說是有害的。

究竟在人生中,我們要有多少自制的能力呢?這完全取決於在童年時代受的關於本能方面的教育。孩子的本能即能產生有益的活動,也能造成有害的活動。這正像火車頭上的蒸氣一樣,它既能將火車送達目的地,也能使火車出軌,從而造成惡性事故。教育的功能就是把本能引導到能夠導致有益的而不是有害的活動的方向上去。無論男女,如果這一任務能在童年時代完成,一般他們都能夠過一種有益的生活,而無需嚴格的自製,也許會有極少數危機的時候。相反,如果早期教育的內容只是限制本能,在以後生活中由本能所產生的一部分行為。將會成為有害的,因而這些行為就必須不斷地受到自製的約束。

人們之所以要用特殊的力量去壓制性衝動,一方面是由於性衝動具有十分強大的力量,而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傳統道德使性衝動成了一件特殊的事情。絕大多數傳統道德家認為,如果我們的性衝動不能得到嚴格的控制,我們就會變得卑鄙、混亂和粗俗。我認為,他們之所以持有這種觀念,是因為他們發現那些人雖然在童年時代經常具有一種約束,以後卻企圖擺脫這種約束的緣故。可是,即使這種人不能很好地約束自己,那種幼年時代的約束力仍會在他們身上起作用。所謂良心就是盲目地和無意識地去接受兒時所得到的戒律。這種良心可以使人們覺得,凡是傳統習俗禁止的行為都是錯誤的,並且這種感覺就是在理智上具有完全相反的信念的情況下,仍會繼續存在。就是這樣,它造就了一種自相矛盾的個性。這是一種本能和理智無法結合的個性,並且本能成了一件卑鄙的事,理智也得了貧血症。

在當今社會中,人們已經開始不同程度地反對傳統說教。最常見的一種現象是,反對者在理智上承認他童年時代所得到那種道德是正確的,但他總是假惺惺地懺悔說,他沒能鼓起足夠的勇氣依從那種道德的信條去生活。對於這種人,我們不屑一顧,他最好還是改變他的行為,或改變他的信仰,使兩者統一起來。第二種人的表現是,他在意識方面雖然對他童年時代所學到那些東西表示反感,但他的潛意識還是把它們全盤接受。在強烈情感,尤其是恐懼的作用支配下,這種人會突然改變他的行為。例如,一場重病或地震會使他一反常態,放棄他的理智信念,而突然相信他童年時代學到的信念。即使是在一般情況下,他的行為舉止也會受到限制,而這種限制很可能會採取一種不應有的形式。雖然這種限制並不能使他的行為不按照傳統道德所譴責的方式進行,但它也不能使他的行為出於真心實意,他的行為也就因而喪失了某些有價值的成分。

要想使新道德取代舊道德成為一件非常圓滿的事情,就必須誠心誠意地去接受那種新道德,而不是僅僅形成思想意識的一部分就夠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是十分困難的,由於他們在童年時代被灌輸的都是舊道德。因此,只有當新道德在童年時期的教育中得到實施,人們才能對它做出公正的評價。

雖然,人們對性道德必須依據的一些原則可能導致的後果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但是,對於這些原則的重要性卻是得到人們普遍認同的。首先,男女之間應當有深切而真實的愛情,這種愛情應能包含雙方的全部個性,並能把它們融為一體,使雙方都得到充實與提高。其次,孩子在身體上和心理上都應得到足夠的關心。這兩條原則雖然看上去很平常,但它們所產生的效果卻使我不能不贊成對傳統道德進行某些修改。如今大多數男女都像無機物一樣,他們的婚姻缺少真實而濃厚的愛情。如果他們在童年時代少一點忌諱的束縛,真實而濃厚的愛情是完全可能產生的。他們缺少必要的經驗,即使有這種經驗,也是通過秘密的和不應有的方式得到的。

另外,由於嫉妒得到道德家們的讚許,以至人們認為互相監視是完全正當的。當然,如果夫妻彼此絕對相愛,彼此毫無二心,那麼這是一件十分美滿的事。但是,即使不忠之心真的產生,那也不應當看成是一件可怕的事。如果認為兩性之間不能存在友誼,那麼就更不應該了。美好的生活不可能建立在恐懼、束縛和彼此干涉自由之上。假如沒有以上因素,我們仍能保持忠誠,那固然不錯,但是,如果我們覺得保持忠誠需要付出極高的代價,那麼若有偶然的失足,還是彼此應當諒解。毋庸置疑,即使具有肉體上的忠誠,而因相互間嫉妒所造成的婚姻不幸,也許往往比相互深信對方,最終存在着濃厚而持久的愛情的情況下所具有的不幸要大得多。

那些自恃道德高尚的人把父母對於孩子的責任看得極其微小,這是我不贊成的。在目前這種父母雙全的家庭制度下。只要有了孩子,父母就有責任儘力保持和諧的婚姻關係,即使這需要極大的自制力。但是,我們所需要的自製並不只是傳統道德家們所提倡的那種壓制不忠衝動時的自製,我們還必須控制嫉妒、暴躁、專橫等衝動。毫無疑問,父母之間的激烈爭吵往往是造成孩子神經錯亂的原因,因此,我們應當極力避免這種爭吵。同時,如果一方或雙方缺乏足夠的自制力,他們的衝突不能避免孩子受到影響,那麼這種婚姻還是解除為妙。從孩子的角度出發,這種婚姻的解除並非一件壞事。的確,至少這比孩子在惡劣的家庭中聽到父母互相痛罵和指責,甚至看到他們大打出手要好得多。

我認為,那些提倡更大自由的開明之士所希望的事情不能一下子實現。同時,成年人,甚至青少年因為那些原有的嚴格的禁律而導致的被壓制的衝動,也不能得到隨意的發泄。這是一個必不可少的階段,如果沒有這樣一個階段,那麼他們的孩子也會像他們一樣在一種不良的環境中成長。健全的自由必須從小學習,否則,我們所得到的自由很可能只是一種輕浮的、表面上的自由:輕浮的衝動會導致肉體上的過度放縱,而精神卻依然處於束縛之中。這種所謂的自由不是具有完整個性的自由。從一開始就受到正確訓練的本能可以導致良好的行為,比起那些源於加爾文主義對於原罪信仰所形成的教育的行為,這些行為要好得多,可是,這種教育已經產生了惡劣影響,因而我們以後要消除這種影響是極其困難的。

心理分析學對於世界最偉大的貢獻之一,就是它發現童年時期的束縛和恐嚇會產生這種惡劣影響,而徹底消除這一影響則需要長時間的心理治療。這不僅適用於那些真正的精神病患者,而且也適用於大多數表面正常的人。我深信,那些童年時代受到傳統教育熏陶的人,十分之九對於婚姻和性是不會具有高尚而健康的心態的。這種人不可能會具有我們所視之為最高尚的態度和行為,我們最多能使他們意識到他們所遭受過的危害,並說服他們不要再用那種他們曾身受其害的方式去摧殘他們的孩子。

我們主張的學說並不是一种放縱的學說,因為它所包含的自製並不在傳統說教之下。但是,使用自製的目的,與其說是限制自己的自由,不如說是不要干涉他人的自由。我認為,一個人如果從小受到良好的教育,那麼他會比較容易去尊重他人的自由和人格。但是,對我們當中那些從小就認為有權以道德的名義約束他人行動的人,要讓他們放棄這種名正言順的迫害行為,無疑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但是這並不意味着,那些從小受到比較自由的道德教育的人也是如此。美滿婚姻的本質是彼此對於人格的尊重,以及肉體和精神方面極為深切親密的關係,這使得男女之間的真正愛情成為人類所有經歷中最美好的事情。和一切偉大而有價值的事情一樣,這種愛需要有它自己的道德,而且常常需要為了大的利益而犧牲小的利益,但是,這種犧牲應當是自願的,否則就會違反為愛情而犧牲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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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與婚姻(經世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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