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出山 10

第一百七十九章 出山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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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出身韓國宗室,約韓釐王十五年(公元前280年)出生於戰國末期韓國的都城新鄭。當時六國戰亂紛飛,為了躲避戰亂,韓非一家只好逃到了駐馬店的一個村落中。作為王族子弟的韓非從小立志要干一番大事業,振興家族,富強韓國,讀「家有之」的商、管之書和孫、吳之書,也讀各類雜書。小小年紀就單獨一人周遊列國,一路上努力學習各家的思想。

韓桓惠王十年(公元前262年),秦將白起率兵攻韓,一下攻取五十城。韓國上黨郡守降趙。韓國統治層開始分崩離析。在此前後,青年韓非開始上書,所謂「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於韓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韓桓惠王十九年(公元前253年),荀子離開稷下后,來到楚國,春申君任命其為蘭陵令,繼續受徒教學。在此前後,韓非投奔荀子門下,「學帝王之術」,同學者有李斯等人。[3]

出使秦國

韓王安二年(公元前236年),李斯奉秦王命到韓國,促其速降。韓非見到十五六年未見的李斯,出示《孤憤》《五蠹》等篇章,李斯看后,把作品帶走,傳至秦王手中。《史記》說的「人或傳書至秦」,這「人或」就是李斯。

韓非的書傳到秦國,秦王非常讚賞韓非的才華。韓王安三年(公元前235年),因秦國攻韓,韓王在危急關頭召見韓非,「與韓非謀弱秦」。

韓王安五年(公元前233年),韓非子被韓王派遣出使秦國[4],秦王很喜歡韓非,但還沒有決定是否留用。韓非上《存韓》書,批評李斯,揭大臣姚賈之短。由此得罪了李、姚二人。由於李斯提出滅六國一統天下的通天大計,而首要目標就是韓國,但作為韓國公子的韓非與李斯政見相左(韓非主張存韓滅趙[5]),妨礙秦國統一大計,於是李斯就向秦王上疏辯駁。[3]

被逼自殺

韓非與李斯之政見相左。韓非欲存韓,李斯欲滅韓。因為韓非子和李斯曾經是同窗,李斯深知韓非辯才了得,擔心嬴政被韓非計謀所蒙蔽,故上疏嬴政,陳述其中利害。他說:「韓非前來,未必不是認為他能夠讓韓留存,是重韓之利益而來。他的辯論辭藻,掩飾詐謀,是想從秦國取利,窺伺著讓陛下做出對韓有利的事。」[5][6]

秦王認為李斯言之有理,便抓捕韓非。廷尉將其投入監獄,最後逼其服毒自殺。韓非想上書始皇帝,被拒絕。後來始皇帝後悔了,派人赦免他,但是韓非已經死了。[7]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史記·秦始皇本紀》《戰國策·秦策五》有記載。[3]

主要影響編輯

韓非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養非所用、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採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著作。[3]

政治

封建專制

韓非在國家政體方面主張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國家,韓非子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韓非還繼承了荀子關於封建專制的一些思想,並進一步理論化和系統化,從而成為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倡導者。

雖然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與封建專制主義思想有一定關係,但是都不如韓非講得明確。《韓子·忠孝篇》說:「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韓非把臣、子、妻對君、父、夫的從屬關係作了肯定,並把三者的順逆看成是天下治亂的「常道」。這就有了三「綱」的基本內容。加上韓非的「法」「術」「勢」的政治主張,便使封建專制主義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中央集權

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法家實踐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揚榷》(揚權)),國家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聖人」)一人手裏,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韓子·顯學》)。韓非子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子·問田》),「以法為教」(《韓子·五蠹》)。他強調製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子·有度》)。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

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

名實相符

韓非另主張『『名實相符』』,認為君主應根據臣民的言論與實績是否相符來決定功過賞罰。

對於民眾,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認為民眾的本性是「惡勞而好逸」,要以法來約束民眾,施刑於民,才可「禁奸於未萌」。因此他認為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韓子·心度》)。容易讓人忽視的是韓非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他認為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不利於君王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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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妃雖晚不須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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