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偷香 6

第一百六十一章 偷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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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轍(1039年3月18日[1]-1112年10月25日[2]),字子由,一字同叔[3],晚號潁濱遺老。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北宋文學家、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祐二年(1057年),蘇轍登進士第,初授試秘書省校書郎、商州軍事推官。宋神宗時,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出為河南留守推官。此後隨張方平、文彥博等人歷職地方。宋哲宗即位后,入朝歷官右司諫、御史中丞、尚書右丞、門下侍郎等職,因上書諫事而被落職知汝州,此後連貶數處。宰相蔡京掌權時,再降朝請大夫,遂以太中大夫致仕,築室於許州。政和二年(1112年),蘇轍去世,年七十四,追復端明殿學士、宣奉大夫。宋高宗時累贈太師、魏國公,宋孝宗時追謚「文定」。

蘇轍與父親蘇洵、兄長蘇軾齊名,合稱「三蘇」[4]。其生平學問深受其父兄影響,以散文著稱,擅長政論和史論,蘇軾稱其散文「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嘆之聲,而其秀傑之氣終不可沒」。[5]其詩力圖追步蘇軾,風格淳樸無華,文采少遜。蘇轍亦善書,其書法瀟灑自如,工整有序。著有《欒城集》等行於世。

概述內圖片來源:[6]

嘉祐三年(1058年)至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蘇轍隨父在開封遊歷。十二月,全家抵達江陵,蘇轍將舟中創作的詩賦一百篇整理為《南行集》。[14]

嘉祐五年(1060年),蘇轍隨父從江陵回到開封,父子三人將途中所作的詩賦(共七十三篇)整理為《南行後集》,蘇轍作《南行後集引》。[14]三月,天章閣待制楊畋奉命調銓(根據考績遷調)官員,授蘇轍為河南府澠池縣主簿,又舉他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科舉吏治類科目)。同年,蘇轍與蘇軾在東京懷遠驛讀書,準備制科考試。[15]

科舉風波

嘉祐六年(1061年)八月,蘇轍參與殿試。當時仁宗已五十二歲,蘇轍想他或許對政事感到疲倦,所以儘力講政事得失,而對宮禁朝廷之事,議論尤為激切。策問試卷送上后,蘇轍自認為一定被黜落。覆考官司馬光將其置於第三等,初考官胡宿不同意。司馬光與范鎮商議后將其置於第四等,三司使蔡襄也力保蘇轍。只有胡宿認為蘇轍對仁宗不恭,堅持要求黜落他。[16]仁宗說:「以直言來得人,而因直言拋棄他,天下人會怎麼說我呢?」宰臣不得已,把他列入下等。不久后,蘇轍被任命為試秘書省校書郎、商州軍事推官。[17]當時蘇洵奉命修《禮書》,蘇軾出任簽書鳳翔判官。蘇轍要求在京城侍養父親,獲朝廷准許。[18]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蘇轍出任大名府推官,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撫總管司機宜文字」。[19]

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蘇洵在京師逝世,蘇轍兄弟自汴河入淮,順長江回蜀葬父。次年十月,葬父於彭山縣安鎮鄉可龍里。[20]

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服喪期結束后,蘇轍兄弟一路東遊前往京師,於次年抵達。[21]

熙寧十年(1077年),蘇轍改任著作佐郎,又隨南京留守張方平任職,為簽書應天府(南京)判官。當時蘇軾也外知徐州,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間相遇,一同前往徐州,留居一百多天,創作了《逍遙堂會宿》等詩。[29]

元豐二年(1079年)八月,蘇軾以作詩「謗訕朝廷」罪被捕入獄(即烏台詩案),被責授為黃州團練副使。蘇轍上書請求以自己的官職為兄贖罪,不準,牽連被貶為監筠州(今江西高安)鹽酒稅,[30]五年不得升調。

元豐五年(1082年),蘇轍沿贛水至黃州,與蘇軾相聚,一道遊覽了黃州及其對江的武昌西山。於次年(1083年)應張夢得邀請創作《黃州快哉亭記》。[31]

元豐七年(1084年)七月,蘇轍被量移為歙州績溪縣令。[32-33]

返朝任職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駕崩,宋哲宗即位。五月,蘇轍卧病,至秋痊癒。八月,因舊黨當政,以秘書省校書郎被召回。[34]

元祐元年(1086年),蘇轍至京師,任右司諫。當時太皇太后高氏(高滔滔)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呂公著為相,想廢除新法,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確、韓縝及樞密使章惇都被蘇轍彈劾去職。大臣呂惠卿以攀附王安石而受重用,后又竭力排擠、陷害王安石,受世人憎恨。到新黨被清算時,他自知難逃責罰,請求外授宮觀官以逃避貶官流放之罪。蘇轍連上三疏把他的奸惡加以揭露,最終使呂惠卿以散官安置建州。[35]

司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想恢復差役法,卻不知差役法之害相當於免疫法。蘇轍說:「自從廢除差役法幾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習慣。何況役法關係眾多事務,盤根錯節十分複雜,實行得慢些,方能審慎詳盡。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終,輕易地立即推行,恐怕實行之後,又產生各種弊端。現在州縣的免役錢,照例有累積剩餘,大約夠用幾年,暫且依舊雇役,到今年為止。催促監督有關官員審議差役法,趁今冬成為法令,來年再行差役法。要使既實行之後,不再有人議論,那就進退都有利了。」[36]司馬光又因王安石設《詩經》、《尚書新義》來考取天下士人,想改變科舉,另立新的條例。蘇轍說:「進士來年秋天考試,沒有多少日子了,而議論不及時決定。詩賦雖然是小技,但要講究聲律,用的功夫不淺。至於治經書,誦讀和講解,尤其不是輕易的事。總之,來年都還不能實行。請求來年的考試,一切還照舊,惟有經書的釋義兼取註疏及各家議論,或提出應舉者自己的見解,不專用王安石的學說。並罷去對律令釋義的考試,使應舉的人知道有定論,一心一意做學問,以待選拔考試,然後慢慢地議論元祐五年以後科舉的條例,也不算晚。」但司馬光都不聽。[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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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妃雖晚不須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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