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八章 惺惺相惜(第九章送上)

第一千零一十八章 惺惺相惜(第九章送上)

交趾,又稱交阯。這個智障了的李日尊想擼鬍鬚,試探一下大宋朝的國力。

一開始,他就聯合周邊各個部落對大宋朝邊境進行滋擾。搶劫村落,擄走牛羊牲畜甚至百姓。

當時大宋朝風雨飄搖,被契丹和西夏擠在一個兩面夾擊的尷尬位置。實在騰不出手來對付他們,這使得交趾變本加厲。

以至於後來,他們開始侵吞國土。這個李日尊,更是揚言出兵要打一架,螳臂當車。

夜郎自大的李日尊想不到,接下來等待着他們的將是什麼樣的噩夢。

天波楊府,石小凡和他們打過的交道不多。自倜儻任俠,善於騎射,忠烈武勇,甚有智謀的楊業起,他就跟着太宗征戰沙場。

太平興國五年,楊業在雁門關大破遼軍,威震契丹。雍熙三年,隨軍北伐,為監軍王侁威逼,毅然帶兵出征,力戰而死。

楊家名將,宋太宗親口誇他:剛毅忠烈,視死如歸。古人之中,也沒有比他更崇高的了!

朝廷封楊業的長子供奉官楊延昭擔任崇儀副使,二子殿直楊延浦、三子楊延訓同為供奉官,楊延瑰、楊延貴、楊延彬同時擔任殿直。

供奉官,皇帝的小跟班。石小凡的爺爺石保興也是供奉官,可見深受皇帝器重。

在與遼兵作戰中,楊延昭威震邊庭,人們稱楊延昭守衛的遂城為「鐵遂城」。宋真宗稱讚他「治兵護塞有父風」。

楊延昭是北宋抗遼名將楊業的長子,遼國人認為北斗七星中的第六顆主鎮幽燕北方,是他們的剋星,遼國人就把他看做是天上的六郎星宿將星下凡,故稱為楊六郎。

楊家將的故事就不過多敘述了,如今的天波楊府是楊延昭之子,楊文廣當家。

楊文廣深受范仲淹器重,范仲淹對他的軍事才能很是佩服。據史書記載,行伍出身的樞密副使狄青征討盤踞邕州的蠻族首領儂智高的叛亂。狄青挑選陝西兵馬趕赴廣南兩路助戰,當時的德順軍的知軍楊文廣被調任廣西鈐轄。

此時的交趾想吞併邕州,是以石小凡想到了他。

東京城大得很,高官顯貴多了去了。楊文廣一向低調謙遜,楊家的名聲不比他石家差。這種人石小凡不會去招惹的,一個是正派人物,一個是敗家子。二人不是一條平行線上的人,他與石小凡並無交集。

重要的一點就是,楊文廣比石小凡大十七歲,二人年齡懸殊,自然談不上交往。

人家是正兒八經的將三代,殺敵報國、鐵骨錚錚忠於大宋那是世代的本分。誰像你這個沒出息的敗家子,不顧祖上威名,到處惹是生非胡作非為,祖上的臉都被你給丟盡了。

趙禎也沒有想到石小凡會推薦他,范仲淹倒是大喜過望,他跟着站出來說道:「陛下,臣覺得駙馬爺此言甚是。四廂都指揮使楊文廣,熟悉廣南地形,虎父無犬子,讓他領兵討伐交趾,最是合適不過。」

「嗯,宣召吧。」

...

「臣,楊文廣,拜見陛下!」

只見這楊文廣約莫四五十歲年紀,目如朗星,身材修長,劍眉虎目,果真是以大好男兒。

「嗯,文廣啊,交趾作亂,有人舉薦你去平亂,你可願意前往?」

楊文廣一聽大喜:「臣多謝陛下恩典,臣願意即刻領兵前往,拿不下交趾,臣甘願提頭來見!」

這種戰將,天生打仗的將才。生逢盛世,對他們來說就像是英雄無用武之地。他曾數次請纓,要去西北鎮守邊關,趙禎惜才,沒有同意。

「你是朕身邊的一把寶劍,朕本不打算讓你領兵前往的。可這寶劍放久了,朕怕生鏽。說吧,你需要什麼?」

楊文廣想了想:「陛下南方多毒蟲,臣要挑兵。還有,隨行的軍醫必不可少,防蚊蟲的藥膏,更是救命的靈藥。」

「這個你不用擔心,我讓史成禮從太醫局挑一些軍醫,多備一些防止痢疾的抗生素藥物。至於防毒蟲的葯嘛,有的是。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楊將軍怕是沒有想到吧。」石小凡看着他說道。

楊文廣這才注意到了石小凡,他對着石小凡深深地施了一禮:「駙馬爺久仰大名,狄將軍沒少在我面前誇你。駙馬爺的英名,在下向來佩服的很的。」

狄青和楊文廣是好友,時不常的誇讚石小凡。是以楊文廣早就心中仰慕,只是苦無結交罷了。

而石小凡一聽大喜,他原本還怕楊文廣會瞧不起自己,沒想到他對自己居然如此器重:「哈哈哈,楊將軍過譽了。久聞將軍能征善戰,不嫌棄我這名聲不好就多謝了。」

額,趙禎有些無語,你個敗家子還有臉知道自己名聲不好啊。既然知道,為何不該呢?

楊文廣微微一笑:「成大事者不拘小節,旁人不懂駙馬爺而已。以在下看來,駙馬爺這是灑脫豪邁,我就不喜歡那些斯斯文文的偽君子,像是駙馬爺這種敢作敢當,那才是英雄好漢!」

而那些百官們有的人面露難堪,楊文廣這廝說話沒個把門的,什麼叫斯斯文文的偽君子。在座的各位臣子都很斯文,你這是罵誰呢。沒想到啊,這個楊文廣居然能和敗家子尿到一個壺裏去了。

卧槽卧槽卧槽!石小凡睜大了眼睛,沒想到啊,這楊文廣居然是自己的知己啊。他居然懂自己,這朋友必須結交,一定要結交!

「楊將軍此言深得我意,唉,恨不能你我早點相識啊。等會咱們去吃酒,不醉不歸...」

「哼!咳咳」趙禎輕咳兩聲,這倆傢伙這是要斬雞頭燒黃紙義結金蘭的節奏啊。這特么是去打仗,不是讓你倆在這激情四射:「小凡你來說說,還有什麼最重要的。」

「裝備啊陛下,廣南那地方臣雖然沒去過,可以知道潮濕多雨,這防水雨具必須帶好。雨靴雨衣,還有橡膠帳篷。不然這些將士出征后,在茂密的雨林里,怕是難以生存。」

石小凡說的沒錯,為什麼大宋朝一直沒有對交趾用兵。區區螞蟻般的小國,真打起仗了,大宋一隻手也捏死他們了。大宋怕的是,出兵以後在茂密的雨林中,疾病造成的非戰鬥人員傷亡會遠遠大於戰役本身的傷亡。

這個時代那裏可是地廣人稀,到處都是一眼望不到頭的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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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敗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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