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存在即合理》(八)

第220章 《存在即合理》(八)

「比登天還難?」我看着立夏。

「我這裏有個案例,也是上個月才看見的。有一個說實話的自媒體,說這個XXX購物平台的很多空單交易,實際上是很多賭博的洗錢渠道。這位自媒體行業者手裏有許多證據,甚至一些新聞媒體都打算幫忙跟進。但當天就被購物平台請的水軍控訴是非法抹黑的不實消息,並且還請了律師發函表示起訴這個自媒體惡意玷污聲譽、侵犯名譽權。但是要求賠償一千萬,嚇得那些新聞媒體紛紛撤出不在對這個「不實新聞」進行報道。聽到這裏你是怎麼想的?」立夏看着我。

「有證據,怕什麼。硬鋼啊?」我大喊道。

「你說的沒錯,這位自媒體拿着手裏的證據向法院證明了自己清白,但還是被要求賠償了二十萬。賠償的理由是這些所謂的證據,自媒體並沒有二次檢驗就發表於媒體構成對XXX購物平台的聲譽造成影響。哪怕上個星期另一個新聞平台證明了有人用網絡博彩在XXX購物平台洗錢的內幕,並且表示XXX購物平台深知這一事件第一反應是私下刪除店鋪獲取清白。但事情總是發生了,哪怕所言非虛都要賠錢的事情你現在聽到了?」立夏解釋道。

我愣住了,我不明白這是為什麼。為什麼有證據還能輸?就因為判罰是法官的主觀判斷。這個判斷還會傾向於他認為的真相?而不是事實的真相?我此時甚至想知道,那位法官知道自己判錯了會是什麼樣的想法,或者對方也根本不在乎。因為這也只是他的工作?他靠着工作買車買房,是不會在意自己也是那個欺凌弱小的惡人?

「那些什麼必勝客、最強法務部。哪些不是人血饅頭?從來不是單挑魔王的英雄,全部都是一個個擊殺小怪獲利的十里坡劍聖。滿級打一級的事情,才能讓他們永遠保證必勝。企業發佈這些不實消息,多得是頂鍋的辦法。但個人發佈這樣的消息,哪怕是真實的怕是一個法院傳票都已經嚇尿了吧?之前半年還不老有什麼明星律師函警告嗎?不是當然是當個笑話看,但真的這個律師函發到你身上。惹得一身腥臭,還不一定甩得掉不是嗎?」立夏笑了笑。

我整個人呆住了,維權難我知道。告別人要出錢我也知道,但明明拿着證據證明不了卻要賠錢?這又是哪門子法律?

「我們以後,如果被告的話。也會……」我下意識的開口。

身後開門的聲音響起了,我餘光看見王威。

門口王威走了進來放下了背包:「你們幹嘛呢?好大一股酒味?」

立夏笑着:「路橋問了我一些問題,我稍微回答了一下。至於酒嘛?我喝的。」

王威愣了兩秒:「下班吧,活是干不完的。倒是路橋你,來了之後怠慢了。鍛煉少了,不應該啊!」

我點着腦袋:「明天就去!」

立夏則是笑着:「過幾天我想上路橋試試,看看他能不能替我干幾天活。我想回家,看看爸媽。」

王威點了點腦袋:「沒問題啊,但是路橋可以嗎?」

「我沒問題。」我說完後退了兩步離開了立夏。

「他可以的。」立夏說完挪回了自己電腦面前。

……

兩天後的一天,立夏真的走了。

買好了火車票,當天還是找聯繫的禮橙專車。

送走立夏的那天,立夏的辦公桌留給了我。

屏幕上貼上了便簽,顯示電腦的密碼。

叮囑我不要添加任何數據,相對的也不要刪除任何數據。

我自然照做了,兩天的時間。

說是代勞,不如說是保管更合適。

當天我接到了一個自行車品牌的創意廣告、廣告上叫火鳥。

我先搜了火鳥,在立夏的電腦里都是口袋妖怪里火焰鳥的內容。

偶爾有些別的,但顯然不夠用。

我又看見了鳳凰,分類很全還有中西區別。

西方的鳳凰,我看見有很多就是火鳥的設定。

準確的來說,就是火雀。

我將幾個合適的畫面複製了一份放到了桌面,隨後去搜自行車、山地車果然找到了許多素材。

我看見了一個騎行的GIF圖,從前面到後面。再騎上山坡,隨後插入火鳥的等比例畫面。

前後是視頻放在一起,文字作為描述之後。我就發給了立夏備註後期大哥的人,這算是我的第一個創意作品。

但這到底是不是作品?

那種感覺就好像有人跟我說想吃佛跳牆,老師傅自己心裏有桿秤按照自己的想法就做出來了。

而我卻是百度了一下,按照百度的配料表準備好了材料就交給了下一個師傅。

這算不算我的創意,一時間我還真說不出來。

半天的時間,剩下的創意我都一一用這種方式完成了。

我感覺自己就像是個配菜的大事,確實這樣非常的省事。

要想我在大公司的時候,現在估計還在思考怎麼表現火鳥吧?

下午的時間,大哥發來了消息。

我看了大哥搞出來的視頻,因為品牌方也只有圖片和商標。

所以大哥直接3D建模完成了我的想法,畫面出來之後我都有些不敢相信這是我要的東西。

發過去之後半個小時,顯然客戶非常滿意。連微調的要求都沒有,這一次交易就成功了。

這是我絕對想不到的事情,當然我也明白了什麼叫做效率。

今天的時間,我確實完成了十五個廣告。但對我自己來說,不過是搜索詞條串聯的事情,說我是個創意的。不如說是個配菜的,至於我抄襲沒有自己都沒辦法給出界定了。

下班,我看着自己的第一個自行車廣告。

我從裏面看不出任何別人的東西,但這些東西確實也不算是自己的。

如果有人有幸看過類似的畫面,就應該知道我是兩個視頻片段的拼接。

但看過的人能有多少?或者說看過能站出來說有問題的能有多少。

再加上,真要是有問題的人站出來。他面對的是一個公司,一個人能超過一個公司嗎?

很顯然不能,這一點立夏早已經告訴我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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