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治民撫兵制度齊

第96章 治民撫兵制度齊

他這麼一說,一眾人也反應過來。畢竟現在唐教坊曲還有市場,尤其是《楊下採桑》這一段不少人都喜歡。

見眾人討論的熱烈,陳佑也只好報以苦笑,不再多談蒙師之言。

景也看了,詩也談了,一番宴飲之後,眾人盡興而歸。

回到城中,陳佑重新投入繁雜的工作中。

重陽一過,基本上就要忙着秋收了,來年會不會出現飢荒就看這次秋收的成果了。

陳佑不敢放鬆,請示了趙元昌之後,借調駐紮各縣的軍兵,由各縣令、丞、簿、尉帶着到處巡視。

這期間,駐守豐都的李繼勛安排了幾次襲擾黔、涪二州秋收的行動。不過沈軍也早有準備,所以沒有取得多大的成果。雙方來來回回互相打了幾次,就默契地停了下來。

除了秋收,就是對地方豪強的清洗。

這件事一直在做,只不過前期立足未穩,只是除掉幾個明刀明槍站出來反抗的傢伙。現在戰事停歇,正是動手的好時機。

畢竟新佔一地,對平民可以秋毫無犯,但對原本的地方豪強,必須篩選削弱一遍。只有如此,才能獲得扶植新的利益階層的空間。有了既得利益者,對此地的統治才能穩固。

往年不過就是主動逼反幾家大戶豪強,或者直接栽贓某家勾連敵國,然後動用軍兵將之翦除。金銀浮財收繳上來,土地商鋪則給跪舔徹底的幾家分掉。

但是現在有了陳佑,那就不一樣了。

陳佑仿照土地革命時期的政策,給趙元昌上了一道《治民策》。

《治民策》所說不過三點:

一:簡單地將居民分成三類,靠被雇傭以及擁有少量土地或一個鋪子作為收入來源的劃分為平民;擁有大量土地或鋪子的劃分為小豪強;有用大量土地或鋪子,同時家中有擔任州、縣官吏的劃分為大豪強。

二:團結平民和小豪強,將不得人心的大豪強翦除掉,將配合的小豪強扶持為新的大豪強;發動平民狀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強,將其土地分給少地或無地的平民,商鋪分給配合的小豪強。

三:受傷無法再戰鬥的傷兵,願意留下的就分給土地,安排進州縣做一小吏。

這麼做,有利有弊。

好處是區別對待,不會讓當地豪強兔死狐悲,同時又拉攏了底層民心。安排傷兵擔任小吏,則讓周國對州縣事務控制力度加大,避免某些人通過拉攏控制小吏來阻礙州縣行政。

壞處就是不能像之前一樣短期內獲得大量浮財和糧食,畢竟對那些配合的豪強,總不好強壓着他們給出太多的「勞軍」錢物。

當然,陳佑也知道,這樣的法子對底層平民來說,並不能獲得多少好處。

只是現在真正控制縣及村鎮的還是那些豪強,一旦在此地將所有豪強都除去,再到下一個地方,知曉自己沒有活路的豪強要麼捲起浮財逃走,要麼奮死抵抗。

便是陳佑提出來,趙元昌也不可能同意。故而他也只能想法子從分給豪強的好處中扣一部分下來分給平民。

《治民策》遞上去之後,趙元昌立刻召集幕府眾人討論。

果不其然,爭論最大的就是「發動平民狀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強」這一條。

趙普更是直言,前罪從無,只要沒在周國治下違法,就不可懲處。

宋敏貞也是擔心,一旦這麼做了,那其它地方犯下事的豪強會不會堅決抵抗周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畢竟善良的豪強是不存在的,所謂「民怨甚大」,這個線怎麼划,別人心裏沒準。

吵了一會兒,陳佑只好建議,凡是沾了三條以上人命官司的,劃分為「民怨甚大」。

然後甘靖宇又補充說,人命官司不包括行宗法、打殺簽了死契的奴婢、買來的小妾等。

這一點取得共識之後,趙元昌便讓陳佑重新擬一份條陳,然後傳達到此次攻下的各州縣。

這兩件大事定下之後,剩下的就是督辦了,這事安排下去自有那等幹活之人去忙。

只是陳佑也不得閑,根據趙元昌的消息渠道,官家已經下詔令各州縣發解,以備來年春闈。

詔令還沒傳到此處,不過既然這些地方已經被佔下,就不可能區別對待。故而趙元昌也命令負責各州事務的陳佑、王朴等人先行準備。

所以陳佑不得不安排各縣舉辦文會,代表周國朝廷撫慰忠州文學之士。只待詔令傳達,就要登記信息、發放文解。

說起來,陳佑一開始還想藉著傷兵營刷一波存在感。

只可惜,現在的醫療衛生制度已經是現有條件下所能做到的最好情況了。

首先,軍中有專門的軍醫,都督府官吏定額有從八品下的醫學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十五人。

當然,醫學博士主要是負責教學,真正負責傷兵醫療的是功曹參軍事,施藥、針灸、咒禁各有人等。

這是人員設置,還有制度。

唐代李靖的《衛公兵法》中就要求:各營應設有檢校病兒官。每日巡查傷病員情況和飲食起居,以便安排醫療、運送。如發現新的病員或危重病員,必須於每晨通狀報告總管,令醫生巡營,給以適當的治療。

營主和檢校病兒官,應按照傷病員傷勢的輕重安排運輸工具和護理人員,能行走的病員給傔人(看護)一名;病重不能行走的病人加給驢一頭;連牲口也不能乘騎的重傷病員,則給驢二頭。看護二人縛輦(換車)運送。

而患有慢性病的或者實在是傷重需要靜養的,則轉交地方照顧。州縣內也有醫學博士和一干助教、學生。

同時《衛公兵法》還規定軍校每三天必須巡行本部軍士的營幕,檢查其飲食和勞逸情況,並關心戰士疾苦,視察醫藥護理是否及時,戰士如有死亡應即上報,以禮祭葬,並撫恤其家屬。

至於消毒衛生啥的,下水道那是必須有的,雖比不上汴京等大都市,但挖一條溝渠,蓋上木板還是可以做到的。

然後熏蒸、用酒燙煮醫療工具、灑驅蟲藥物等,那都是基本操作。

如果有在傷病員醫療中失職者,《衛公兵法》及《唐律疏議》明文規定:按照情節輕重處以杖刑或徒刑,甚至處斬。

此時戰爭頻繁,不論哪國都知道要優待軍兵,尤其是經歷過戰陣的老兵更是寶貴,自然會更加嚴格的執行這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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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盜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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