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未雨綢繆布耳目

第78章 未雨綢繆布耳目

不過這並不是結束,周國可是有三位皇子。

就在秦、荊王傅定下來之後,宮中又下詔以名儒賈尋幽為寧王傅。

之後敕命秦王歸荊南以備沈、蜀。

不等荊王一幫人興奮,又移荊王為廣晉府尹,任寧王為開封府尹。

自此,一直被認為機會不大的寧王步入汴京官場,成為一個新的選擇。

尤其是在秦、荊二位都被趕出京城的情況下,寧王趙元興更是有近水樓台先得月的機會!

至於荊王,如果光是這次的安排上來看,機會渺茫。

廣晉府就是歷史上的大名府。唐德宗建中三年改為大名府,後唐改為興唐府,後晉改為廣晉府,歷史上是後漢於公元九四八年重新改為大名府,然後在宋仁宗時期成為陪都「北京」。

現在趙周篡晉,這廣晉府還未改名。

那為什麼就說轉任開封府尹的荊王希望渺茫了呢,秦王不也被趕回荊南了嗎?

翻開地圖就知道,廣晉府在汴京東北。而在廣晉府西南處,就是義成軍節度使轄地,正好把廣晉府和開封府隔開。

這義成軍節度使就是秦王岳家盧璟,把荊王放在秦王岳父的眼皮子底下,其中意味無須多猜。盧璟是肯定會把荊王盯的死死地,畢竟這位是同自家女婿爭儲位的。

當得知寧王即將就任開封府尹,陳佑立刻去找張昭。

兩人在一處僻靜之地見面之後,陳佑開門見山道:「某有一事,不知可否託付於大郎。」

相交一個多月,陳佑也算是張昭的秉性,知其謹慎機警、侍母惟孝、待弟甚友,故而才在離開之前將他拉出來談話。

站在張昭的立場上,陳佑這一個多月來折節下交,不因他乃卑微小吏而輕視。且對張家雖無大恩,但小惠不斷,也讓張家的生活稍稍好過了一點。

這就是陳佑敢來尋他的原因。

果然,張昭只是稍稍猶豫了一下,便躬身道:「某乃卑下小吏,蒙司馬不棄,待某以友。如今司馬有事,某必將不負司馬所託!」

陳佑連忙扶住張昭:「大郎不必如此,只是某將離京,此事甚為重要,思來想去,唯有大郎可供託付。」

聽了陳佑這話,張昭面露感動之色,當即道:「司馬且安心便是,無論何事,交給我張昭便可!」

陳佑笑道:「大郎為人我是知曉的,只是此事需得小心謹慎,大郎當以保全己身為要。」

張昭一愣,聯繫到兩人的身份,腦中靈一閃,有了一個猜測,試探著問道:「司馬可是要我刺探府尹之事?」

「是也不是。」陳佑笑着搖頭,見張昭一臉疑惑,便解釋道:「大郎想必知曉,某隨侍秦王殿下。如今這儲位空懸,殿下卻需遠赴江陵,故而某在京中需有耳目。」

說到這裏,他指了指張昭:「不知大郎可願為吾耳目,讓我在這開封府耳聰目明?」

哪怕張昭只是一書吏,也知道細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如今亂世,更是聽聞軍中細作向來是主帥所掌,能負責此事的無不是主帥心腹。

問題是也曾聽說派出的細作一旦被發現,下場都是凄慘無比。

現下聽聞自己被託付如此重任,緊張、惶恐、激動摻雜而來,身體都不住地顫抖。

陳佑在一旁靜靜地看着張昭,見他如此表現,也不開口,只等着他自己的決定。

好一會兒,只見張昭深吸一口氣后強自按捺住心情,誠懇道:「司馬放心,但凡開封府有異動,昭必會告知司馬!」

陳佑狀似豪爽地笑道:「大郎辦事我自是放心,只是大郎可不僅僅是要關注這開封府衙,更要想法子看着這整個汴京城。」

聽了這話,張昭面露難色。

只是還不等他說話,陳佑就解釋道:「自不會叫大郎一人做此事。殿下可能是明日或者後日出發,今晚大郎可來我宅中取些銀錢。」

見張昭要拒絕,陳佑連忙道:「大郎莫要忙着拒絕,這錢乃是交予你收買眼線之用。某離京的這段時間,但凡是需要銀錢,皆可至我宅中支取。」

說到這裏,陳佑也是滿是歉意地誠懇道:「本來見大郎居於那般住處,我就該幫忙搬遷,只是為防有心人將你我二人聯繫起來,故而一直拖延至今。」

張昭卻是笑道:「司馬何必如此說話,某有手有腳,怎可事事依仗旁人!」

「你我二人何必見外?」陳佑搖頭道,「為了避嫌,我也就不送房產了。只是大郎卻須從銀錢中取一部分用於家用,便當是我付於大郎的酬金。」

聽陳佑如此說,再想想自家如今的拮据生活,張昭也就不好推辭,只好叉手道:「如此,昭便厚顏收下了。」

接着又談了幾句,陳佑囑咐張昭晚上來自己宅中詳談,兩人便各自分開。

只是他還不得歸家,現在還要去找黃世俊,將一封趙元昌親筆書寫的書信交予這黃世叔。

想到黃世俊,陳佑也不知道該說啥才好。

周軍攻城的時候本來是想算計一下自家,結果被自己臨時變計躲了過去。要說他聯絡諸將的功勞也不小,但同自己一比,就有些不中看了。

後來被召到京城養老,愣是憑着不要臉攀上了荊王。只可惜這冷灶還沒燒熱,荊王就被打發到廣晉府去了。雖不是沒機會,但相比留在汴京還是小了很多。

只能說,這人一旦倒起霉來,那真是喝涼水都塞牙縫。

想着這些有的沒的,一路行到黃宅。

說起來宋以前,一般公卿王侯的住處可以稱府,其他官員的住處稱宅或第,普通人則叫家。

唐朝的時候只規定了各品級家宅的形制和裝飾,稱呼則是一種默認的潛規則,違反了也沒啥。反正即便是形制和裝飾,中後期也沒多少人遵守。

直到宋朝,才明確規定執政和親王的私居稱府,其餘官員稱宅,庶民的稱為家。

所以當時陳佑父親和黃世俊身為南平的二三品大員,在南平城內的家宅中掛上「府」的匾額是沒問題的。

只是歸屬周國之後,兩人都是三品以下,自然不敢掛出「府」的匾額。倒非是違制,只是畢竟是潛規則,不到那個級別就裝那個面子,難免被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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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盜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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