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初為廬帥風波起(十三)

第466章 初為廬帥風波起(十三)

上書自辯,從來都是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稍微慢一點可能就沒有申辯的機會了。

京中彈劾的消息送到廬州之後,陳佑立刻就安排驛傳把早就寫好的《答質疑狀》快馬送至京中。

與其說是回應彈劾,不如說是直言喝罵御史司憲。

他在奏章中就說了兩件事,余小林被判斬刑乃是國法所定,以及龔家受刑者皆是從犯,未有無辜良人。然後他重提肅政司設立的初衷,直言肅政司一干司憲若有疑惑,當隨法司至廬州調查,而非坐在京中聞風而吠。

除了陳佑,判案的正主冉益謙也一起上疏,他的火氣倒是沒陳佑那麼大,只是說國家法紀乃是重中之重,不可輕忽云云。戰鬥力遠遠比不上陳佑。

陳佑這份奏章內容公開之後,御史台和肅政司立馬就炸開了,紛紛上疏彈劾陳佑侮辱言官阻塞言路、以求蒙蔽聖聽,總之是怎麼嚴重怎麼來。

當然,他們也沒忘了借案子的判決來證明陳佑多麼醜陋不堪。

這正和陳佑的意,就在御史司憲的奏章堆滿政事堂諸相公案牘的時候,李明卿等人正坐在同明殿內討論陳佑的奏疏——談論軍政的那幾份。

自從出發前往廬州,陳佑平均下來是兩天上一份奏章,或是談論魏王,或是建言軍政,總之是讓趙官家能實時把握他的思想動態。

他的奏章上得比較勤快,可能是因為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的緣故,有時候提出一個看法或建議,不久之後就會自己把它推翻。因此趙官家就沒及時批複他的奏章,而是一直積壓着,隔一段時間集中答覆一次。

這些奏章的內容,有些會放出去讓人知曉,有些則不會。不過涉及到軍政的奏章,只要趙元昌考慮之後認為沒多大問題的,就會轉給政事堂或者樞密院,讓相公們提前考慮權衡。

言官彈劾陳佑濫權枉法,趙元昌自然是知道的,所以就召集相公們來議事。能讓陳佑去做的就直接批複了,不能的就駁斥掉,順便帶着藉此機會敲打一下陳佑,讓他去做都督府長史,是要他穩住淮南不要生事。

他對陳佑還是有些不滿的,身為一地節鎮,底下出了命案你竟然沒把它壓住,最後鬧得中外皆知,要麼是你能力不行,要麼是你沒用心。

從君臣相識到現在,陳佑能力如何趙元昌心知肚明,所以只能是他陳將明沒有用心。

只是看陳佑這一沓一沓的奏章,有一時疏漏也正常,故而他才只是敲打一番作罷。

討論了大概一個時辰,最終在幾位相公之中確定了夏糧入庫之後攻宋。

確定要用兵,各項準備工作就該悄悄展開了。比如兵馬調度、糧草輜重等等。

首先定下來的是水軍巡江,由於武昌節度還在宋國手中,江陵水軍和洞庭水軍暫時動不了,只能按照陳佑建議的,讓淮水水軍南下巡江,順便配合步軍演練戰術。

再之後就是招撫吳越,使者是稅務監黃世俊,也難為他老人家大把年紀還要去出使。

還有就是北邊事務,周遼兩國大戰沒有小戰不停。這是王朴的建議,一為練兵;二來通過諜報得知遼國內部有部族因為攻燕收穫不多而對當今遼帝不滿,可以通過連綿不絕的戰事來放大不滿促使遼國內亂。

但是小戰不停對周國來說也是一種負擔,如今要對南邊用兵,就要同遼國友好相處。這也要派使者,問題在於出使遼國有生命危險,但是要談的事情偏偏比較重要,使者人選一時半會定不下來。

議事結束,諸相公出同明殿,劉承澤走到李明卿身旁,面容冰冷地贊了一句:「賢翁婿果然是好手段!」

李明卿露出和煦的笑容,語重心長道:「雨潤兄過獎了,咱們這些人,把精力放在軍國大事上才是正經。」

劉承澤呵呵一聲,快步離去。

另一邊,同樣察覺到自己被擺了一道的李繼勛倒沒有去找李明卿,而是找到江夏青:「箬笠相公今日可有空閑?」

本來正在考慮該遣何人出使遼國的江夏青驟然聽到李繼勛的招呼,先是愣愣地看向他,隨即明白他的意思,含笑點頭道:「今晚我做東,明燕樓如何?」

「便聽相公的。」得了回應的李繼勛自無不可。

果如相公們所預料,上午才藉著陳佑的奏章討論完攻宋事宜,下午就看到彈劾陳佑如潮彈章,趙官家心情如何不必多說,跳得歡的幾個直接貶往蜀地。

不過他沒有如陳佑所想出面裁斷余小林案,而是派法司去廬州重審。

收到京中的消息,陳佑叫來冉益謙:「看來道盈這些要離我而去了。」

冉益謙有自己的消息渠道,自然明白陳佑話中的意思:官家對這個案子鬧大的事情十分不滿。

官家不滿了就得有人背鍋,言官已經有被貶的了,那麼廬州這邊自然是主審官冉益謙承擔責任。就算最終結果是沒有過錯,那也會被調離淮南。

冉益謙沉默一陣,露出自信的笑容:「將明不必多說,我早有準備,這場論戰尚未結束。」

沒錯,冉益謙是把余小林案當做一個火星,來點燃關於人情國法的論戰。只要論戰未停,他就不算敗。

「嗯。」陳佑點點頭,「你我相識數年,我在這裏給你交個底,你要以法為綱,我是贊同的,只不過我不會站出來為你說話。」

趙元昌的處理方式叫陳佑明白,他現在最好別摻和進這次論戰,老老實實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

冉益謙抿唇,隨即抱拳:「有將明這句話足矣!」

說完,他便告辭離開。

陳佑坐在椅子上目送冉益謙離開,心中滿是感慨。

也就是他現在離不開淮南,否則的話趙元昌不可能動手把他摘出來。

法律是國家權威的體現,顯然趙元昌也想趁此機會再次加強中樞權威,故而在組織言官攻訐陳佑之後放縱「法不容情」和「法外容情」的交鋒。

若是最後結果是法不容情,冉益謙最多就是調離淮南,前途沒問題。但如果是法外容情勝了,則冉益謙估計要沉淪一段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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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盜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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