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5章 不相信

第535章 不相信

為了錢就把自己的表哥給幹掉?

這樣的一個事情呢,如果在一般的家庭肯定是不知道的,因為利益不夠呀,利益不夠冒這個險就沒有意思了,但是在約翰家族這樣的大家族,那可是億萬家財如果真的成功了就可能分到億萬家財了,這一點上面呢還是值得冒險的。

所以說呢,這個時候仔細的想一想,這雙胞胎姐妹如此的狠毒,似乎也是有那麼一點點可能。

不過呢,這個時候呢,約翰大律師似乎又想到了其中的一個關鍵的點,他跟着就問:「這樣呀,如果根據你們說的,那這個真的是有可能的,我的這兩個侄女呢,一向都是心思非常縝密的那種人,從小到大呢,不管是情商還是智商都是非常的高。

這兩姐妹呢都是高學歷啊,現在呢一個是投行的客戶經理,掌握了大概3000多萬的資金的運作,在她的這個年紀呢,能夠做到這一步已經是相當的了不起了,要知道露西這個小丫頭呢,大學剛畢業不到一年能夠做到這一步,雖然有我們約翰家族的原因,但是呢,也可見他自己的才華了。

露絲呢,她呢,這個時候呢,也是相當的了不起,是電視台的一個欄目的負責人,反正呢,姐妹兩個都是學霸級別的那種人,所以說呢,他們要是設計出來這種計劃來,我一點都不懷疑。

但是呢,我現在有一個問題啊,當時李磊在倫敦說是在我的那個侄子的店裏面查出來了,買那薯片的人,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已經查出來了,而且這個人已經應該被老大衛你給抓回來了,對不對?

我就想知道這個人是什麼人,按照我們律師的觀點來說,這個人算是其中的一個關鍵證人呀,要想證明我的這兩個子女呢,策劃了這個案子,你單單說是在這個地方的照片?

當然了,這僅僅算是一個小小的線索,並不一定說能夠成為成長成功呀,在法律上講究的是證據,沒有足夠的證據的話,那不能夠證明是我的兩個子女做的呀,他們兩個可是學霸呀,絕對不會輕易的認罪的,你要知道這樣的殘害自己的表哥,不管是國法家規那都是不能夠容忍的。

我們約翰家族也是有自己的家規的,絕對不允許這種吃裏扒外。

如果這兩姐妹真的有罪,那就是背叛自己家族的人,如果真的承認了這個事情,別說繼承家產了,就算他們兩個都會被我們約翰家族發佈追殺令,肯定不用他們活在這個世界上的,這一點是肯定的。

所以說這事情是一個大罪,按照他們兩個的智商,絕對是不可能隨隨便便的承認這個事情是他們做的,所以說我們需要證據啊,而這個時候呢,老大衛先生你剛剛抓住的人,那就是相當的關鍵了。

這個人到底是誰和我那兩個雙胞胎的侄女兒到底有什麼關係?她是不是願意做這種這兩個姐妹呢?

這一點我認為是相當的關鍵的,如果是從律師這個行業來說的話,從他們那些專業的角度來看,確實是需要證據的。

至於說李磊這個傢伙說的那種,他看了三個地方的照片就能夠串聯起來這個案子,這僅僅是一個線索而已,幫助人把整個案子給串聯出來,以便引出來雙胞胎姐妹這樣的一個幕後黑手。

這一點呢,確實也不是一般的人能夠做到的,當然了,策劃這個案子的人自嘲情商也是應該相當高的那種,但是呢,這些東西呢不能夠成為法律意義上的證據,只能夠說是對破案有幫助,一個適當的輔助而已,如果從專業律師的角度來講呢,這些證據呢,幾乎可以說和沒有證據差不多。

所以說呢要讓兩姐妹認罪呢,就不能夠僅僅說是用三個地方的照片來那麼證明了。

當然了,如果能夠讓剛剛抓來的那個人呢能夠成為誤點證人的話,那這個案子就應該比較清晰了,就算雙胞胎姐妹呢,想要抵賴都不太可能。

所以說呢,從這個角度上來講的話,那這個事情啊,其實就是這樣子的,必須要證明一個人,做案的動機這一點呢,雙胞胎姐妹是完全有動機的,畢竟如果把大約翰給幹掉她們兩姐妹呢,那就是合法的繼承人之一了。

憑藉這兩姐妹的智商多撈一點家產,這完全是有可能的。

但是想讓他們兩個順利的認罪這個事情呢,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約翰大律師作為一個專業的律師,而且呢,是大律師級別的,那這個時候呢,當然在法律上考慮的會更多一點了。

但是這個時候呢,約翰大律師到底是沒有想到老大衛是怎麼樣的想的,要怎麼樣的去做。

這個時候呢,老大衛卻不陰不陽的說:「證據,這個時候要什麼證據呢?還需要什麼證據嗎?自由心正懂不懂,作為一個大律師,你一定知道自由心證是怎麼樣的一個意思,其實呢,我不需要什麼特別的證據,我只是想知道幕後的黑手是誰,知道幕後黑手是誰的話,直接的把他給幹掉那就完了唄。

證據我需要證據嗎?我在道上混那麼多年,其實根本就不太需要太多的證據,你知道嗎?我只要是知道誰是幕後的黑手,那這個事情就完了,你們約翰家族呢,自己內部的糾紛呢,這個和我沒關係,和我兒子其實也沒有關係,對不對?

我兒子不就是沒有答應幫忙嗎?我兒子那個人我承認雖然是花心了一點,但是呢,他心地不壞呀,發現了一點兒這是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而且呢,我兒子也不差錢對不對,這一點呢無可厚非。

而且我兒子其實雖然花心一點,但是呢,每一次呢,就算是分手了也是會給別人足夠的補償的,這一點上面我覺得我兒子做的還是相當的不錯的。

你們家的那兩個小丫頭居然因為這一個而抱怨我兒子不幫他們這一點,還要把他們給幹掉,這就是看不起我呀,所以說呢,我不需要什麼證據,我只要知道到底是誰做的這個事情就夠了,給他們定罪呢,那是法官的事情,我呢只是想到報仇。

而白髮人送黑髮人這樣的一個事情呢,你能夠想到我內心深處的痛苦嗎?你想像不到對不對,所以說呢,在這個時候呢,我不需要什麼證據。所以說呢,在這樣的一個事情上面呢,你就不用給我講什麼,關鍵的證人我根本不需要,我只是需要證明一下這個案子確實是給他做的。

至於說那個人是不是願意做誤點證人在我的手裏面他敢說一個不字,我就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其實不瞞你說,我這個人呢,已經很少親自出手了,你知道嗎?

想當年我在年輕的時候我在江湖上混,那是真正的鐵血無情的我的敵人的漏斗,我手裏面呢,只求一個就是速死。

知道嗎?我這個人懂得的刑罰比你們想的要多的多,其實他落到我手裏面的敵人呢,只有一個,就是求我那早早的把他們給幹掉,因為呢,他們知道在我手裏面的每一秒鐘,他們都會體會到什麼叫做生不如死的痛苦。

所以說呢,我不要求那個人成為誤點證人,我只要求那個人把他知道的給招出來讓我知道。這個兩姐妹呢,到底是怎麼樣算計我兒子的,只要知道這一點就夠了,我不需要什麼他來做誤點證人,我也不需要,你們家那兩個雙胞胎的小丫頭承認是他們做的。

這一切對我來說沒有絲毫的意義,所以說呢,在這個事情上面呢,作為你們的律師要的什麼證據之類的和我沒有關係,我要的就是說把他們兩個人幹掉就完了。」

這個時候呢,約翰遜大律師似乎也是有一些被沖昏的頭腦,他馬上就下意識的反對說:「老大衛先生這個事情呢,你不要衝動,動用事情是犯法的,隨便殺人也是犯法的,這一點你應該清楚。」

這個時候呢,李磊才知道什麼叫做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好傢夥,如果這個事情和約翰大帝是沒有什麼關係的話,那這個事情上面呢,有些道理是可以從一個比較客觀的立場上去看這個事情。

但是如果這個事情一旦和與約翰大律師有關係的話,那這個時候呢,餘杭大律師這個人呢,就不可能太過客觀的去分析這個事情了,居然說出了這種話。

想一想老大衛先生這個人呢,他現在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狀態呢?人家兒子被幹掉了,還有就是說,老大衛先生呢命不久已還有不到一個月的壽命,估計現在看起來呢也就是三個多星期頂天了。

所以說呢,和這樣的一個人去說什麼法律證據之類的有意思嗎?根本沒有任何的意義,一個道上的大哥,而且命不久矣,兒子還被人給幹掉了,他為兒子報仇當然是不擇手段了,還講什麼證據?

開玩笑,就算沒有得病的話,老大衛先生這個人呢都一般的講究什麼自由心證,證據那是法律的事情。

所以說呢,這個和老大衛先生基本上沒有什麼大的關係。

果然這個時候呢,老大衛先生哈哈大笑,說:「法律法律,如果有用的話還要警察有什麼用,不對警察這幫人呢,其實怎麼說呢,也就是一個擺設而已,真的出現了什麼重要的事情,總他們也是白扯。

這個案子我讓他們查了那麼長時間,他們一點線索都沒有給我搞出來,如果這一次呢,不是把李磊這個記者給找過來,我還不知道這個事情是什麼人在背後搞的黑手呢。

現在李磊記者已經幫我查清了這個事情,我呢就是想要知道一下,那個幫助這雙胞胎姐妹購買食品的人呢,知道一些什麼這個案子裏面呢,到底是怎麼樣設計的,我就想知道這些,其他的我不關心。

所以說你們家族的那兩個小。你們發不發出什麼通緝令之類的我不管,反正呢,在我眼裏面他們已經成為一個死人了,他們的生命也會進入倒計時的。

這個時候呢,約翰大律師總算是聰明了起來,想到了這個事情比較特殊,果然想一想呢,老大衛先生是沒有任何理由放過自己的那兩個雙胞胎侄女的,想一想確實是這樣子,自己剛才說的那番話算是白說了。但是沒有辦法呀,關心則亂嘛,對不對?

有些事情呢,並不是說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

尤其是說在這個事情上面一旦牽扯到了道上的大哥,而且是命不久矣的江湖大哥,這個大哥還死了兒子,他還管什麼法律不法律,證據不證據的啊。

美國的法律都是給誰準備的,這一點呢,沒有幾個人比約翰大律師更加的清楚了。

要知道,這些法律其實就是給一般的人準備的,至於說有錢人,其實就會了解很多規避法律的一些手段什麼的,這樣子的事情太正常了。

尤其是說約翰大律師也是一個律師界有名的大律師,知道一些內幕的機會是比一般的人多的多的。

別說那些亂七八糟的潛規則什麼的,就算是放在明面上的規矩,就不是一般的人能夠承受的了的,比如說約翰大律師的費用的問題,那是按照分鐘來計算的,說是按照小時,那是因為通常來講,一般的律師的潛規則都是按照小時算錢的。

但是約翰大律師其實是按照分鐘來算錢的,到了約翰大律師這個位置,就是按照分鐘來賺錢,只是一般的情況下,大家都是知道,但是心照不宣而已。

因此,請到約翰大律師這樣子的級別的大律師打官司,一般的情況下,一場官司是用百萬位單位計算費用的。

所以說,一般的人根本請不起大律師來打官司,如果請一個律師團的話,那費用更高一點。

說個明顯一點的,辛普森殺妻案,那其實就是用錢打官司,花費上千萬,請來豪華律師團來幫助自己打官司,這個絕對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因此,其實有錢,有足夠的錢,某種意義上來講,確實能夠有資格在一定程度上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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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大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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