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新聞媒介為我們撐腰打氣

4 新聞媒介為我們撐腰打氣

我得出結論,在雷姆斯案中我們最好的法律防線應設在利用最高法院最新裁決的判例中對我們有利的那一部分上。因為這些判例改變了黃色淫穢物品法,我們可以爭辯,孟菲斯的法官和陪審團不應以新的行為標準來衡量雷姆斯,因為他參加《深喉》拍攝時舊的標準仍然適用。

帕里什在上訴時會爭辯,正像他在威爾福德法官面前成功地辯論那樣:因為最高法院在米勒案(Miller)中作出裁決后該陰謀仍在繼續,所以陪審團用米勒裁決的標準來衡量是非常合理的。

在我權衡不同辯護策略得失時,我對一項關於這個法律問題的裁定可以從兩方面來解釋有了清醒的認識,對雙方來說都有據理以爭之處。在目前這種反對黃色淫穢物品一面倒的氣氛下,我若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一個技術性的法律論點上是靠不住的。我們必須勸說輿論、公眾和法院,使他們認識到認定雷姆斯有罪是不法行為。此案在法院勝訴之前,必須先在公眾心裏取勝。

這就給我帶來難題。我不喜歡看到用新聞媒介來干預司法裁判。新聞媒介的大肆宣傳帶有明顯的危害。我一直在遭受這種做法的侵害,檢察方面一向對他們表示支持的記者有目的地透露一些有關消息,造成對某些刑事訴訟案的被告不利的氣氛。伯格曼案就是在新聞媒介和政客推波助瀾下,把事情弄到歇斯底里程度的最好例子。除此之外,還有法律和道德方面的禁忌,使律師不能利用新聞媒介來影響一個未決案件的結果。我當然不想與這些禁忌對着干。

我把自己的保留意見講給雷姆斯聽。他說:這樁案子自始至終與新聞媒介有關。我不能束手束腳地參加這場戰鬥。帕里什已經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新聞媒介。《時代》和《新聞周刊》都寫了他的專訪,他在全國所有的電視討論會上露了面,他已經成了那些知法守法的大眾的寵兒。我們為什麼不能以眼還眼呢?

你為什麼不能當面跟他斗呢?我問雷姆斯,我將不出面,在幕後幫你出謀劃策,制定法律對策。

那沒用,雷姆斯說,他的律師身份已經給他帶來不少信譽,他可以隨時引用一個判例,或隨手拿來一條對我來說則連聽也沒聽說過的法規。在這個拳擊場里得由律師跟律師斗,我希望你上場。

我終於同意上場干一傢伙,但我告訴雷姆斯我有限度。我不會主動去找新聞界,但會對新聞界的要求作出反應。我將不參與組織遊行集會,但我將大聲疾呼這類訴訟對公民憲法權利的危害。雷姆斯提醒我注意,新聞媒介會對我緊追不放,因為我參與此案,人們對這件事的注意力會越來越大,你會使我的誠信聲譽更好,他說,你來以前是道德先生與黃色電影演員之爭,現在則是法律專業重量級較量。

雷姆斯對新聞媒介的直覺敏感是很準確的。他一向新聞界宣佈聘請我為他的律師,我的電話就開始整天沒完沒了地響。幾十家報紙和雜誌接連不斷地登載我們的消息,我和雷姆斯應邀在電台和電視台參加討論。新聞媒介正在幫我們撰寫並散發辯護書。

最早一篇報道登載在《紐約日報》上。它描述了對雷姆斯的起訴剛開始如何被當作笑談,可現在人們已經認識到它是一件嚴肅的大事:

以德肖維茨先生作為首席律師,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其他著名組織、社會知名人士踴躍相助,雷姆斯已經找到一些美國最出色的法律界人士幫他進行上訴。

他還得到美國娛樂界的一些最著名演員的支持,他們之中包括科琳杜赫斯特、本加查拉、麥克尼科爾斯、斯蒂芬桑海姆沃倫比蒂、傑克尼科爾遜及格里高利派克。

按照德肖維茨先生對《深喉》案的見解,任何人,只要參與了一部露骨描寫性活動的電影、報紙、書籍、繪畫或雜誌的創作、製作、編輯和發行工作,就可以被押解到美國任何地方的聯邦法院,以參與全國性陰謀活動的罪名被起訴。

很快,納特亨托夫在《鄉村之聲》上寫了一篇頭版頭條文章分析此案。其他作者又以此為基礎引發了幾十篇文章報道。亨托夫在文章的開頭就警告讀者,如果雷姆斯一案敗訴將產生的直接後果:

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艾倫德肖維茨是美國最出類拔萃的憲法專家之一,他從來就不是一個宣揚世界末日的民權吹鼓手。以此而論,當德肖維茨教授談到,最近法庭認定一部黃色淫穢電影犯有刑事罪行就使人感到寒徹骨髓,它最終也會冰封出版業時,他這個警告就比那些經常喧嚷什麼憲法權利的天要塌了的人的意見更值得重視

如果法庭對哈里雷姆斯的案子做出有罪認定,在全國範圍對黃色淫穢物品的起訴就會風起雲湧。

亨托夫指出,對雷姆斯起訴的影響意義遠遠超出黃色淫穢物品本身。如果這類陰謀罪指控在上訴中得到維護,政府就可以在一些政治案件,如牽涉到反戰積極分子的審判中,開創一種危險的先例。他隨後談到我們正在準備的法律要點上去,用一種通俗易懂的語言總結道:

人們必須認識到,雷姆斯被認定有罪的罪行是他進行犯罪時並不存在的一種罪行。

這就是本案中生拉硬扯的指控中的一個,德肖維茨說,一個演員,在拍攝《深喉》那天對這部影片最後究竟是一副什麼樣子毫無所知。他只知道這是一部描寫性活動的影片,可是他事前從未看過劇本,他無法知道這部片子是隱諱還是赤裸裸地描寫性交場面。實際上,哈里甚至從未在該片正式放映之前看過,然而他竟然被認定犯有陰謀將該影片在美國各州傳播的罪行。

亨托夫的文章影響不可估量。成千上萬讀者表示願意挺身而出支持我們。這篇文章是我們最有力的辯護詞。這篇文章又在千百家報紙雜誌上引發出無數其他報道和文章,站在我們的角度仗義執言。撰寫標題的報紙編輯充分發揮他們的想像力,寫出如下雙關語:

黃色電影天皇巨星陷身深喉

致命之骨梗塞在喉

請看哈里如何奮擊

從深喉中發出絕唱

色情影片之替罪羔羊

雷姆斯與衛道士抗爭決戰

我們發表的講話被新聞媒介廣泛報道。《紐約時報》對我們在哈佛法律論壇舉行的一次辯論會上的表現有如下描寫:

哈里站在一幅最高法院大法官費利克斯弗蘭克福特的畫像下面,大法官的炯炯目光直直地盯着他。坐在他身邊的是艾倫德肖維茨,看起來就像是身穿花呢衣服的馬克斯兄弟,一頭蓬亂的麥色金髮像一圈熠熠的光輪。他聲稱,他認為對哈里雷姆斯的審判是自斯波克博士受審以來意義最深遠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案件。

德肖維茨看起來就像是給哈里瞎支招兒的人,他說在格勞瑪探險者號上看過《深喉》電影錄像片的水手比起哈里雷姆斯在州際商業活動中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的作用更大。拉里帕里什會對他們起訴嗎?當我問帕里什時,他說:他們隨時都可能被起訴。

我們兩人一起在湯姆施奈德主持的節目中露面時,一位助理製片人把我們倆給搞混了(哈里穿着三件頭的律師式西服)。我們就這麼被人指鹿為馬地過了好幾分鐘,雷姆斯口沫四濺地大談人身保護令,而我則描述琳達拉芙萊斯是怎麼一個紅粉尤物。可是後來施奈德出現了,認出了我們。

並非所有的報道都是向著我們的。麥克羅依科在一篇被全國各家大報採用的專論中埋怨說,他感到,歷經二百年滄桑,英偉聰慧之輩如傑弗遜、潘恩、德布斯及達羅迭出,可現在我們竟然為使哈里雷姆斯成為一個無人不知的討厭鬼而大聲疾呼,真令人憤憤不平羅依科下結論:任何一個為他的辯護捐錢的人都是沒事找事。

如果赫伯特斯特賴克不當演員,他能夠成為第一流的新聞界公關人物。每當報紙上發表一篇關於他的文章,他就把它收集在剪報本里,並把複印件寄給其他記者。這種作法產生了滾雪球的效應。雷姆斯案成了新聞界的熱門話題就是因為這是個動人的故事,所有記者都爭着采寫這個故事。本來嘛,所有的人都應該寫這個故事。如今你拿起一份報紙,打開一本雜誌,或扭開電視機收音機,就會聽到看到有關雷姆斯案件的事情。雷姆斯一夜之間名聲大噪,甚至連我有時也會被人認出,有人上前對我們表示支持,有人則表示反對。

然而,更重要的是,這些宣傳鼓動正在對公眾、對司法部、對其他各級法院發生明顯的作用。我們開始聽到認定雷姆斯有罪是一件難堪的事的說法,這正是我們指望達到的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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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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