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男爵」與「王子」之爭

17 「男爵」與「王子」之爭

在1974年3月19日,陪審團認定羅斯納有罪一年零三個月以後,我們提出複審動議。隨動議書附有一份理查德勞倫斯寫的宣誓證詞,厚達14頁。這份證明文件列舉了魯齊參與的幾十件與販毒有關非法牟取上百萬美元的犯罪活動。我們還呈交了其他有宣誓作證的調查材料,其中列舉的許多犯罪活動在細節上都與勞倫斯揭發的互相印證。我們要求舉行一次聽證會以便讓魯齊與揭發他的人當堂對證。

在1974年4月9日,政府拋出它搞的一套材料作為答覆,這些宣誓證詞的中心內容就是把勞倫斯稱作騙子。政府聲稱莫維洛對勞倫斯的指控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勞倫斯是個徹頭徹尾的假告密者,其告發內容毫無價值。這是我們第一次聽說莫維洛還搞了什麼調查。政府堅決反對舉行聽證,它不想讓魯齊站在證人席上,宣誓所言皆實后再就男爵的指控接受質證。

這時候莫維洛已經離開了檢察官辦公室,此案由另一位聯邦地區副檢察官來負責,這個人就是約瑟夫賈菲,那個參與向猶太人保衛同盟案起訴、性情乖戾的年輕公訴人。他現在已經被派來對魯齊調查。在我們提出重審動議后不久,有一次賈菲在聯邦法院的電梯里與珍妮貝克偶遇。

是你幫助男爵搞的那些宣誓證詞嗎?他問。

我在他告訴我的內容基礎上起草了這些證詞,她答道。(律師經常給證人起草宣誓證詞。)

你聽說過教唆偽證這種罪嗎?他惡狠狠地問,勞倫斯是在撒謊,如果你了解這一點,你自己也可能會遇到麻煩,他皺着眉頭說,不久以後你自己恐怕也會站在大陪審團前受審了。他一邊說,一邊走出電梯。

鮑曼法官收到雙方呈交的宣誓證詞后同意在1974年5月1日舉行聽證。那天早晨,正當我離開辦公室動身去紐約時我收到鮑曼法官秘書的電話。鮑曼法官身體不適,聽證會已經無限期推遲了,他通知我說。我們反覆琢磨這件事裏面的蹊蹺之處,可是沒有發現什麼異常的地方。我們一點兒也沒認識到,在聯邦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緊閉的走廊里另一齣戲又緊鑼密鼓地開張了,這是一出由鮑曼法官參與的鬧劇。這一回,他們又沒有預先通知被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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