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對謀殺的審判

7 對謀殺的審判

2月20日早晨,律師們面前坐着道格拉斯凱迪法官。在整個審判期間,輿論和新聞媒介的態度十分強硬,在《育瑪每日太陽報》上發表的兩篇社論提到甚至連凱迪法官都認為不應該這樣寫。

里基的律師爭辯道,審判地點應該轉移到該州其他地方去,這一動議被法庭否決。他又爭辯說,至少應暫緩開庭,以便減少新聞媒介對陪審團的影響。這一動議也遭到否決。律師極力勸告法官不要把那些鮮血淋淋的屍體照片拿給陪審團傳閱,雖說那部林肯車座位上斑斑血跡的照片仍然作為證據被收入案卷。

泰森兩兄弟分別就育瑪謀殺事件受到審判。里基在先,他的陪審團由8女4男組成,他們都是《育瑪每日太陽報》的日常讀者。其中有一個婦女坦率地承認,她在審判開始之前就認定里基有罪:嬰兒被殺一直使我覺得不舒服。嬰兒根本認不出誰是誰,如果他們不殺嬰兒,我也許不會對他們產生這麼大的反感。可是法官認為她可以改變這種觀點而依靠審判中拿出的證據來判斷。其他持有類似觀點的人也被核准成為陪審團成員,這場審判一開頭就不吉利。

證人就像粗製濫造的廉價偵探片里用舊了的破道具。其一是綽號喬大叔的泰森,他因陰謀向美國偷運大麻而被判刑。現獲准從聯邦監獄前來作證。他供認,他的業務就是在亞利桑那州和東海岸之間運輸大麻,他把毒品藏在專為此買來的破卡車裏,通常是用3次以後就把車子扔掉。其中就有那輛在24小時之內兩隻輪胎跑氣的林肯老爺車。喬大叔供述說,他向加里提供那輛車用來逃跑,以換取所謂墨西哥黑手黨勸說販毒案中的另一個當事人不出庭作證反對他。

審判很快就變成詳盡陳述令人髮指的事實的場合。醫生關於利昂斯一家中彈死亡,中彈的部位和子彈的數量填補了沾滿血跡的車座的空白。這些滔天罪行使每個陪審員感到恐怖髮指,與此有關的警察官員、治安人員和偵探一個接一個地出庭作證。甚至警察在解釋誰使用那一桿槍幹了些什麼時情節混亂無法自圓其說,陪審團也並不認為這是警方無能的表現,反而造成泰森一夥掌握大量槍支彈藥的印象。作為物證不斷堆起來的武器也起了增強效果的視覺作用。

里基自己沒有作證,可是他在警察逼供下交代的內容都向陪審團宣讀了。根據這份記錄,他曾說這一切都值,哪怕是把父親弄出來10來天,也值得這麼干一場。里基曾對警察說過,他本來以為沒有人會受到傷害,本來以為,這一切慘劇都不會發生。

里基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一言不發,他臉上帶着一種神態緊張的微笑表情。為了扭轉他這種微笑帶來的不利印象,里基的律師要求傳喚一個曾經雇傭里基幹活的房屋修理承包商來法院作證。這個叫霍威爾的人解釋道,里基小時候曾經戴過牙箍,只要他感到緊張,他看起來就像是在笑,其實他根本沒有笑。霍威爾先生同時與泰森夫人的僱主,一些鄰居朋友一道作證,認為里基是個棒小夥子,誠實,工作努力,從不打架鬥毆。但這些證明來的太遲,效力微弱。卷帙浩繁的供詞,加上根據亞利桑那州法律,里基只需參與越獄,就足以認定謀殺有罪,這對陪審團已經有足夠的說服力了。陪審團當天即進行秘密討論,並一致認定被告有罪。接下來雷蒙的審判結果也是一樣。

在審判過程中,多蘿西自始至終坐在法院旁聽席上,儘可能地給兒子一些幫助。審判使人了解到,她對家庭的奉獻令人心靈戰慄。她的兒子們幫助父親越獄,僅僅是因為他們愛他,此後發生的事情,不是他們可以預料的。問題是,如果孩子們在醫院停車場就離開父親又會怎樣?如果喬大叔在車裏多放一隻備用車胎呢?還有,如果加里泰森還活着,由他,而不是由他的兒子們來面對怒氣衝天的公眾,又會有怎樣的結果?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最好的辯護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傳記紀實 最好的辯護
上一章下一章

7 對謀殺的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