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庭外交易告吹

6 庭外交易告吹

從泰森逃出監獄的當兒,特別是發現利昂斯一家被害之後,追捕泰森匪徒就受到當地新聞媒介異乎尋常的關注。報紙把泰森一夥比做波士頓專事絞殺活動的泰森殺人幫,把他稱作謀殺公司。泰森的出逃導致了亞利桑那州監獄部門的整頓,州監獄獄長被撤職,無期徒刑犯人露天活動的特權被撤銷。據揭露,監獄官員在越獄前5個月就收到泰森可能要越獄的警告,但在對他進行了四場測謊試驗后他被允許繼續在露天活動。

現在,5個共謀者死了2個,公眾的全部怒氣就集中到仍然活着的3個人身上。美國人習慣的誰實際上幹了什麼的理智分析,實際上已經為被謀害的嬰孩的回憶淹沒。受輿論左右,人人認為要不是兩兄弟把加里泰森和格里納沃爾特劫出去,這一切都不會發生。新聞界要求把這兩個人送進煤氣室處死。一家報紙發表社論,對泰森匪幫中還有兩個人被生擒表示憤恨。或許是感覺到公眾的情緒,或僅僅出於絕望,里基從縣監獄里逃了出來,只自由了15個小時,廣播和通緝卻使亞利桑那州居民感到既惱怒又懼怕。里基很快地被警犬從一塊玉米地里找到。他被一群警犬咬了三次,然後被制服,這些狗真惡,他嘟囔著被押回監獄。

不久,雷蒙、里基和格里納沃爾特在皮諾爾縣受審,法院認定他們犯有因越獄而犯的攻擊罪及逃跑罪。在育瑪縣對謀殺罪進行審判即將開始之時報紙登的每篇文章都回憶了夏天發生的那些慘劇,進一步煽起公眾的情緒。

在這種形勢下,法庭指定給里基和雷蒙擔任辯護的律師竭盡全力試圖與法庭達成一項合法交易。他們留有一手,使用這個策略是因為蘭迪格里納沃爾特將被單獨另案審判。作為兩個殺人犯之一,他以前就曾被認定犯有謀殺罪(越獄時正為此服刑),格里納沃爾特是公訴的主要對象。可是,因為不能強迫格里納沃爾特在對他的審判中給自己作證,能為謀殺利昂斯一家作證的僅有兩個證人就是雷蒙和里基。或許,連公訴人都感到這兩個孩子罪不當死。

不管怎麼說,他們終於達成了一項庭外協議:里基和雷蒙將在格里納沃爾特的審判中出庭作證,以此換取州公訴方面承諾判刑時不要求判處死刑。達成協議之後,這兩個孩子對公訴人和格里納沃爾特的律師暢所欲言,他們自己的律師則把注意力放在別的案子上。有不少人對此憤憤不平,認為這兩個小傢伙似乎正在逃脫懲罰。報紙也發表社論,抨擊達成這項庭外協議的公訴人。

格里納沃爾特在1979年2月受到審判。公訴人在第一次發言中聲明,他們保證泰森兩兄弟將出庭作證,人們的注意力又回到法庭上來。可是新聞媒介提醒人們說,這兩兄弟將不會因殺人而被處死,而里基和雷蒙將在監獄里了此一生,這懲罰似乎還不夠,有點兒太便宜他們了。公眾對庭外協議可能有的一點點支持也因報紙上連篇累牘地追述令人髮指的犯罪細節而煙消雲散。

當雷蒙最終站起來在法庭起誓,所言當系據實陳述,句句皆實,唯事實別無匿飾增減時,他完全準備好為在育瑪附近沙漠之夜發生的一切作證,這就是格里納沃爾特之所以被審判的事件。庭外協議包括雷蒙將在任何與1978年8月1日發生的約翰利昂斯一家被謀殺事件有關的刑事訴訟中作證。雷蒙已經經歷過一場單獨審判,並被認定犯有協助越獄罪。他以為對格里納沃爾特的審判將完全集中在謀殺上。

但是公訴人一開始就逼問他預謀越獄的細節和過程:還有什麼人參與此案?他們都幹了些什麼?

雷蒙拒絕回答這些問題。不清楚為什麼公訴人要問這些問題可能公訴人想讓陪審團對事件有個完整的了解,也許他想探聽與此案有關的同謀者的證據,也許他猜到雷蒙會拒絕回答這些問題。可是雷蒙以及後來里基拒絕回答問題的原因是很清楚的,他們不會指認曾經幫助他們越獄的那些人,也許他們在儘力避免使他們的母親被認定有罪。

法官宣佈格里納沃爾特的審判無效,認罪協商交易也一併遭到撤銷,這下里基和雷蒙的辯護律師得在兩星期內準備對謀殺罪的審判。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最好的辯護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傳記紀實 最好的辯護
上一章下一章

6 庭外交易告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