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方士清和王超之間這氛圍,旁人又不瞎,當然瞧得出來是不能硬往一塊兒湊。

這麼一來,方士清待了一小會兒,反倒有了冠冕堂皇提前走的理由。鄭秋陽也只當他是不樂意和那個「親戚」打交道,口頭上約了有空再一塊玩兒,送他到門口看他開車走遠了才回去繼續玩。

路上他把車開得飛快,忙活了一整天,現在就想泡個熱水澡,舒舒服服的上床睡覺。

結果到家一開門進去,客廳里傳來電視機的聲音,鞋櫃幾雙男鞋中間突兀的擺着一雙寶石紅色高跟鞋,兩隻鞋頭上不對稱的水鑽別出心裁。

這是他前不久送出去的一份生日禮物,禮物的主人是他親姐姐,方明妤。

「姐,」他彎腰邊換鞋,邊說,「你來怎麼不先打個電話?」

「我記得你們雜誌明天出刊,知道你今天忙。」方明妤在裏面應了他一句。

方士清走進去,看到餐桌上擺着四菜一湯,已經沒了熱氣。

電視機里播放着某部宮斗劇,方明妤卻拿着平板在看郵件,頭也沒抬的對弟弟說:「去把菜熱熱,熱好了叫我。」

在廚房裏熱菜的空當里,方士清聽到她在客廳里講電話的聲音,好像是明天要去什麼地方出差,交代助手務必幫她把該帶的文件準備齊全。

方明妤是個法官,出得廳堂的女強人,同時還有一手做菜的好手藝,她和方士清長得很像,也是老天爺眷顧的那種天生美人臉。

無論是用什麼標準來判定,方明妤都是個特別出色的女人。

方士清從小就和她感情很好,尤其是他剛離開家鄉來這邊念書的那幾年,方明妤既當姐又當媽,姐弟倆的關係自然比以前更加親厚,那時候方明妤還沒和王齊結婚,一對小情侶談戀愛約會,經常帶着方士清這個小尾巴。

後來方士清上了高中,慢慢才開始不粘着他姐了,弄得方明妤還時常半真半假的抱怨他一長大就變白眼兒狼。

她哪裏知道,方士清不再粘她,更不再粘王齊,其實是做賊心虛。

情竇初開的年紀里,別的男同學扎堆討論哪個女同學長得漂亮、哪個女同學發育的好,哪個女老師的短裙最短、內衣顏色最悶騷……方士清從那時候就感覺出自己可能跟他的那些男同學有點不一樣,他對身邊青澀的少女和成熟的女老師都完全沒有興趣,反而對操場上光膀子打籃球的那些男生蠢蠢欲動。

他很快明確自己是個喜歡男生的異類,而且就喜歡高個子、皮膚微黑、手掌寬大的同性。

因為,他姐夫王齊,身高一米九,小麥色皮膚,練過散打,手特別大。

方士清的夢中情人,完全是在照抄王齊的人設。

他感覺很羞恥,為這種背德的暗戀,可是他又沒辦法控制,每天早上面對濕噠噠的內褲,他總是一邊恨不得一頭撞死,一邊又忍不住回味夢裏的春潮湧動。

從那時候起,他就漸漸開始和方明妤夫妻倆保持了一定距離,他不太敢和他們離的太近,也沒臉和他們離的太近。

高中臨畢業,方明妤問他想在國內念大學還是出去,他選了後者,很快收到offer,之後他就逃難一樣的出去念服裝設計這種他從前以為就是裁縫的專業。

好在幾年後回來再見到王齊,他已經收拾好了當年落荒而逃的心情,能坦然的面對且埋葬那場註定沒結果的無稽暗戀。

把菜熱好重新擺回去,方士清叫他姐姐:「方*官,來吃飯。」

方明妤答應了一聲人卻沒動,方士清又叫了她兩遍,她才放下平板,順手關了電視過來坐下,掃了眼餐桌,笑着說:「想着我弟弟整天在外面吃也怪可憐的,本來還想給你燉豬蹄,可是今兒下班太晚,買不著好蹄子,也只能下回你再享受了。」

方士清也跟着笑道:「還是我姐待我最好。」

方明妤道:「其實也是我手癢,有陣子沒進廚房,我對做菜這事兒是真有癮。」

方士清把筷子遞給她,問道:「最近很忙?上回你不還說這陣子挺清閑嗎?」

方明妤接了筷子先給弟弟夾菜,隨口答道:「我不忙,你姐夫忙,我自己哪兒有心情做飯,也就單位餐廳對付過去了。」

方士清的語氣也很隨意:「哦,姐夫忙什麼呢?今天我還見王超了,聽他說姐夫又要高升。」

「就為這個忙呢,整天也見不著人影兒。你在哪兒見王超了?」方明妤還挺奇怪,「你倆怎麼能打着交道啊?」

方士清道:「在另外一個朋友家裏,他和這朋友好像挺熟的。」

「說起朋友了,正好,清清,等我這回出差回來,介紹個朋友給你認識。」方明妤有些含蓄的說道。

方士清一聽就知道她的意思,之前她就不打招呼的帶過一個女孩兒跟他約會,弄得好一場尷尬。他推拒道:「姐,你就別操這個心了,我又不急着結婚,你怎麼整天急着讓我相親?」

方明妤作勢用筷子敲他頭,嗔道:「我不操心誰操心,爸媽可都問我好幾遍了,你海歸了不起啊?海歸也得在該結婚的時候就結婚,再說,清清,你都二十七了,連個正經女朋友都沒談過,一看見女孩兒連手腳都不知道該放哪兒,白長那麼大個子,我要不給你介紹,你到猴年馬月才能找著對象。」

被她一頓說教,方士清只得悶頭扒飯,心裏又開始盤算蓄謀已久的出櫃。

他現在也算是吃時尚圈這碗飯,在圈內他的性向並不是秘密,時尚圈裏同類比比皆是,也沒什麼遮掩的必要。他從一開始就沒打算結婚,父母那邊要看具體情況再決定怎麼辦,可是姐弟倆都在這個城市生活,現在他剛剛回來一年還沒露出馬腳,可將來早晚是瞞不住的,所以對方明妤,他是早想好了要出櫃的。

可是怎麼出,什麼時候出,他還沒打算好。而且,他挺怕方明妤追根究底的盤問他,面對一個職業法官,說謊太危險。

方明妤預告了給弟弟安排好的「相親」之後就打馬回府準備明天的出差事宜,她倒是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剩下她親弟弟方士清開始犯頭疼。

沒想到,這場頭疼還沒過去,方士清就先遇着一個蛋疼無比的事。

他姐出差的第三天。

這天是萬聖節,沒事兒就愛狂歡的時尚圈更不可能錯過這種正經該狂歡的洋節,《joy印象》雜誌所屬傳媒集團本來打算租用廣場搞一個狂歡游|行,既給自家旗下幾個品牌都打打廣告,又能讓員工玩得嗨,可惜主管部門出於安全問題的考慮沒批下來,最後只能退而求其次,在酒店租了兩層千平米大廳,除了集團內部員工,還邀請了幾家合作單位一起來參加狂歡舞會。

不愛熱鬧的方士清對狂歡和舞會都不太感興趣,可這是他進雜誌社以後第一年和同事們一塊過這種節日,不去顯得很不合群,也就只好勉強表示會去。

後來這成了他無比後悔的一個決定。

《joy印象》雜誌社內部抽籤來決定各自做什麼裝扮,方士清最後一個抽,展開小紙條一看,整個人精神抖擻的都快哭了。

當天晚上七點整,方士清到了舉辦活動的酒店,在門口先接受了同事們的圍觀。

「我說你們,能不能別笑?別拍了!」他也被氣笑了,說道,「誰把照片傳到朋友圈我可跟誰急,微博也不行!」

負責另一個版面的女主編和他關係很好,今天扮的剪刀手愛德華,用剪刀手碰了碰方士清的假胸,笑哈哈道:「誰讓你運氣這麼好,最紅的角色被你抽中了,你不知道我們有多想扮美杜莎呢,少得了便宜還賣乖!」

得了便宜還賣乖的「美杜莎」一點都不想要這個便宜。

所幸進場以後,主辦方為了烘托萬聖節的氣氛,燈光並不是太亮,除了他們雜誌社的同事,還有一些和他比較熟的模特,還沒太多別的人跑來圍觀他,就算圍觀也就是笑一陣,畢竟大家都是奇形怪狀的。更何況,扮成女妖的方士清在美貌度上,還是把其他妖魔鬼怪秒了一片。

和集團直屬領導打過照面,算是完成了任務,他和幾個同事就到大廳一角的臨時吧枱喝酒聊天去了。

大廳里尖叫聲歡笑聲此起彼伏,來得肯定不止受邀的那些人,好多八竿子打不著的可能也聞風到這兒來湊狂歡的熱鬧,因為沒裝扮,就在門口領一個南瓜面具。

人越來越多,廳里溫度也漸漸變高。有人嚷道:「把空調開大!太熱了!」

馬上穿着燕尾服扮黑執事的服務生從人群小跑過去。

方士清位置的上方恰好是中央空調的風口,他只穿了件黑色露背長裙,被忽然變大的風一吹,下意識的環抱住手臂,覺得有點冷。

很快,有人幫他披了件西裝外套,然後在他旁邊的空位坐了下來。

已經有幾分醉意的方士清有些遲鈍的轉過頭去,入眼是一個橙黃色的南瓜面具。

「謝謝你的衣服!」廳里很吵,他必須得很大聲的說話,「不過!我不是女士!」

南瓜面具點了點頭,像是在表示自己知道。

方士清拉了一下披着的西裝外套,繼續扯著嗓子說:「謝謝!」

南瓜面具從吧枱里拿了兩杯酒,一杯遞到方士清的手裏,然後說了句什麼。

方士清只看到他的嘴唇張張合合,完全沒聽到聲音,大聲問:「你說什麼!」

南瓜面具又說了一遍,方士清還是沒聽到,乾脆把耳朵湊了過去,想聽他說第三遍,結果耳垂被輕輕捏了一下。

方士清的耳垂很敏感,被他一捏,從脖子麻到了後背。

不但他感覺出了曖昧,就連和他一起的同事也感覺到了,他們很清楚方士清的性向,於是幾個人紛紛轉到別的方向去聊天,裝作什麼也沒看到。

方士清不是個對性特別狂熱的人,還沒回來工作之前,曾經有過兩段固定戀情,419的經驗並不多,回國以後一直忙於工作,直到三個多月前看上袁瑞,說不準那時候對袁的種種悸動也有憋了太久的腎上腺在作祟。到現在,算算他已經一年多沒有和別人親密接觸過。

南瓜面具把外套給了方士清,身上只剩下一件黑色襯衣,和披在方士清肩上的外套是同一個牌子,皮帶是另外一個牌子,價格都尚且不論,會選這樣的款式說明這人品味不錯,雖然臉被面具擋着看不到,但能看到身材很棒,而有這種身材的男人通常都不會長得太難看。

他個子很高,捏著杯腳的手指上指節粗大,和這人周身的無可挑剔相比,這樣的手顯得有些粗糙,但卻又十分性感。

方士清對這個419對象還算滿意,為了保險起見,他湊過去在南瓜耳邊問道:「我只做top,你行嗎?」

南瓜點了點頭。

說得好好的,人和人之間卻沒有半點信任可言。

半小時后,方士清在酒店客房裏被南瓜強|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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