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宋元駒

番外:宋元駒

在許多人眼中,宋元駒是個英雄人物

他與孔先生的關門弟子石青,一勇一智,跟隨晉家家主出生入死多年,平定四海患亂,功勞赫赫,天下得以平定之後,便接下了嬴穹嬴將軍的位子,手中掌控著晉家數十萬精兵。

可除了打仗之外,他自認自己這半生,也挺平淡繁瑣的。

他出生在一戶極其普通的農家,自幼喜歡跟人打架,讀過兩年書,但最愛的事情就是揮着鋤頭在田壟邊苦練力氣。

他那時什麼想法也沒有,認為自己這輩子大約也會跟父親一樣,老老實實地將一輩子都奉獻在這幾畝田地里。

直到勵王的兵馬打了過來,毀了他們大半壁家園,他眼睜睜地看着年邁的祖父為了保護他不被強行征入勵王的軍隊中,被那些人拿長刀活活刺死。

從那日起,他的想法開始變得不一樣了。

為祖父守孝滿一百日,他留下一紙書信第一次離開了家。

那年他才十一歲,做事全憑藉着一股熱血衝動,抱着為祖父報仇的想法,他加入了福王的麾下,從一名最低級的步兵做起。

那時他連盔甲都撈不著穿,打仗的時候,全靠着滿身的血肉抵擋敵人的刀劍。

半年後,殷勵身死,刺穿他胸膛的那把劍,是宋元駒的。

福王大大嘉獎提拔了他。

可他非但沒有感到一絲大仇得報的輕鬆,反而覺得肩上的擔子又重了許多。

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立於世的使命感。

他開始真正地學習戰場上的用兵之道。有仗打的時候總習慣沖在最前頭。

然而近十年下來,在四分五裂的形勢之下,福王的勢力並沒有得到太多的擴張,宋元駒也漸漸發現福王心胸狹隘,只顧眼前薄利,並非明主。

肅州城外,他們被韓家大軍圍困,還未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事,對手便狠下殺手。

他拚死逃了出來,躲到一處小鎮上。威脅一位小姑娘給他治傷。最後為一名沉着寡言的藍眸少年所救。

養傷的那段時日,日子很平靜,隔壁的小姑娘總能折騰出許多新鮮的好吃的,每一樣兒都是他這輩子不曾嘗過的美味。

那名名叫晉起的少年。還是一如既往的不愛說話。但他卻日漸地感受到對方絕非池中之物。

分明年紀比他小了那麼多。可在許多細微的處事習慣上卻老成穩練的讓他都自愧不如。

那時他在想,這樣的人,應該也上戰場才是。在這小鎮子上太埋沒了。

直到他即將要離開桃花鎮之時,臨走之前他跟他說了那樣一句話——若他心中尚有抱負未展,來年可去京城晉家尋他。

他的猜測越發得到了肯定,此人確實並非普通的鄉野少年。

可當時他剛歷經過一場大敗仗,諸多想法需要歸攏思考,並沒有將這句話太過於放在心上。

他本想着打打殺殺這些年也沒打出什麼名頭來,險些丟命不說,重要的是一絲成效也沒有,倒不如回家去過安逸的生活作罷。

可真的回到家中之後,他卻發現,多年來的軍旅生活讓他養成了太多無法改變的習慣,他根本忍受不了成日腦中無所事事,吃飽等餓的枯燥生活。

他已年過二十,父母焦急他的婚事,想讓他儘早成親為宋家開枝散葉。

宋元駒十分頭疼,也再一次看清了自己的內心——他註定沒辦法普普通通的過完這一生,他還是想要回到戰場上去。

若不然,他下半生只怕要永遠活在遺憾當中,無法甘心。

他洋洋洒洒地跟父母表明了自己的志向,希望能得到他們的理解與支持。

「說的很好,我兒子果然有出息,爹為你感到驕傲。」父親用他那幹了大半輩子農活粗糙的大手拍了拍他的肩,繼而道:「時辰不早了,洗洗睡吧,明日起早跟我去插秧。」

母親道:「村長家的二女兒比你小三歲,除了腦子不大好使之外其它的都不錯,你這麼大年紀了,咱家又一般,能討到媳婦已經很不容易了——後日娘便讓媒人安排你們見一面,若沒有大問題,就儘早把親事給辦了吧。」

「……」

當夜宋元駒一夜無眠,次日天未亮,他起的比插秧的父親還早,又一次逃出了家門。

離家之後,他有着短暫的迷茫,不知該往何處去,權衡了諸王的勢力,他仍無從選擇——他們與福王,似乎並無太大區分。

難以抉擇間,他忽然想起了去年桃花鎮上,那位少年曾對他說過的那句話。

晉家……

若真是晉家的話,或比一切都好。

但他不敢確定,只抱着試一試的心態,沿途一路遊山玩水地來到了京城。

令他意外的是,昔日的鄉野少年如今搖身一變竟是成了晉國公府的二公子晉然!

宋元駒欣喜萬分,與之交心長談一場過後,心內隱約升起了希冀。

那時他在想,自己這匹千里馬,許是真遇上伯樂了。

從第一次將這位年輕人稱呼為自己的主子之時,他應有的人生軌跡,似乎才剛剛開始——

也是在這時,一次偶然,他得知府上寄居著的表姑娘謝佳柔,竟是當初他手刃的叛王殷勵的孤女。

不知是出於好奇,還是心底隱約的愧疚,向來鮮少會將視線停留在女子身上的他竟不自覺地注意起了這位性格清冷的表姑娘。

明月樓中初次相見,他覺得她端著士族女的架子,縱然極美,卻讓人生不出欣賞的心思來。

再見是她讓他從中將香囊轉交給主子。

他那位眼裏心裏只有江姑娘的主子。可謂是潔身自好的典範,平日對別的姑娘看都不看一眼的人,更別說是收下這等曖/昧不清的禮物了。

他不收,宋元駒卻也沒扔,而是藏進了自己的懷裏。

那日她跌入湖中,無人敢施救,他險些就要不管不顧地要跳下去,那時他豁出去地想——管那麼多呢,真玷污了她的名聲,他娶了便是。

雖然上天到底沒有給宋元駒這個機會。但那時他忽然意識到。自己晚開的情竇終於有動靜了。

但最多只是在她生辰之日讓人送上她最愛的茉莉花,討一討她歡心,並未想過要真的如何。

宋元駒清楚,二人之前是有着距離的。

她值得更好的生活。

直到那晚在西園中。她的丫鬟驚慌失措地向他求救。他將她自塘中救起。她不慎發現了他一直藏在懷中的荷包——月色投在塘面,四目相對間,他失笑了一刻。竟還有了短暫的窘迫。

在謝佳柔心中,那時他的心思大抵是昭然若揭了。

只是鬼使神差的,她也沒有過多的抗拒。

甚至於……有些欣喜自己這種活在陰暗中的人,也有人肯細心地去留意,甚至喜歡。

那日酒後,宋元駒壯起了膽子,在楓林中對她許下了要帶她離開晉家的承諾。

有生以來,他還是第一次那樣想要去保護一個人,想帶她逃離種種束縛。

那晚意蘭閣竹林中,她囑咐他平安回來。

雖未明言,但對彼此的心意,二人已是心照不宣。

謝佳柔向來循規蹈矩,甚至任他人擺佈,她肯邁出這一步,必然是花了極大的勇氣,下了極大的決心,宋元駒心下瞭然,故而倍覺珍惜。

「等仗打完,我就求主子讓我帶她離開這些紛擾之地,去她喜歡的地方落腳安家,讓她能做回原本的自己——」他在夢中,經常這樣說。

可這一切還未開始來得及施行,便陡然結束了。

晉家忽然死了好幾個主子,宋元駒最在意的卻是別人最不在意的謝佳柔。

他瘋了一般的趕回了京城,一切卻早已落幕,她臨走之前將一切都做了,什麼也沒有留下來,哪怕是一句話。

他醉倒在他墳前一整夜,次日早,策馬離去。

若被旁人知道了,或許會覺得他太過薄情,說放下便放下——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段時日裏他有多麼煎熬。

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註定不能為兒女之情絆住腳步。

接下來的數年中,他也沒忘記過她,只是事情經歷的更多了,看別人秀恩愛秀的多了,他才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的感情似乎與別人不同——他對謝佳柔的感情,與其說是深愛,倒不如說是在愧疚的前提之下,所衍生出的保護欲。

不忍心,所以想要保護。

但這個認知已沒有太多意義了。

他想他這一生,大抵也沒有辦法像別人那樣用直覺去喜歡誰了。

可事情總是會出乎人的意料。

他成親了——

成親的對象,是向明明。

說起這段感情,宋元駒頗覺哭笑不得。

以下為自述——

我跟向明明認識有四五年了。

第一次相見,是在阮平,大軍被圍困,我聽從了石青的提議帶人殺出重圍,向明明當時就在我帶的那支兵里,只是那時我並不知道這個名字。

那晚我身負重傷,帶的兵死了大半,向明明一路跟着我抵達了援軍行轅。

回營之後,我心下愧疚難安,這個小兵便在一旁安慰我,拍我的馬屁。

時日一久,我漸漸發現這個小兵很喜歡黏着我,跟在我後頭——不過每個人都有崇拜偶像的權力,我這個人又是出了名兒的沒有架子,於是一來二去的,竟同其越走越近了。

一起上戰場殺敵,一起操練,一起喝酒,儼然已成了知己好友。

向明明雖然身板兒看着有幾分瘦弱,但在戰場上卻毫不含糊,堪稱得上是勇猛了,幾年的仗打下來,一步步升為了都師。

戰事停歇之後,我跟隨主子回了京城,安穩下來,乾脆在京中買了宅子,把已經年邁的父母親都接了過來養老。

可他們總還是愛為我的親事操心,老兩口兒平時沒什麼別的事干,凈琢磨哪家的姑娘不嫌我是個老男人,願意嫁過來的。

最後幾番合計不成,竟將主意打到了向明明身上。

我當時直給他們嚇懵了,險些跪在當場。

已經到這種地步了嗎?

爹,娘,告訴我,這不是真的……

我尚且來不及去措辭拒絕他們逼我走上斷袖之路的決定,視線中卻忽然多了一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

那張臉……赫然就是與我朝夕相處的向明明。

『他』不時地扶著髮髻,局促的臉都紅了,「這些年來穿男裝穿慣了,忽然換回來覺得實在彆扭……是不是顯得有些不倫不類?」

這不是一出現成版的花木蘭嗎!

我當時險些昏了過去,無法容忍自己瞎了這麼多年。

行軍打仗時,花木蘭這齣戲是經常會被玩笑着提起的,我常常嗤之以鼻,心道女子就是女子,如何能混在男人堆里,一連這些年都不被發覺的?

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可如今望着穿上裙裝也毫無違和感的向明明,我竟不得不承認自己也成了廣大瞎眼群眾中的一員。

我一時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半年後,才算勉勉強強地從這個陰影中走出來。

而在這半年的時間裏,我竟從自己身上發現了許多從未出現過的情緒。

我甚至學會了傳說中的吃醋。

不止是現在的醋,就連之前的也一併吃了——我常常想到向明明在軍營當中,除了我之外,還曾經與誰勾肩搭背過。

軍營里曾與她走的過近的一些哥們兒也非常有自知之明的惶恐起來,一時間鬧的人心惶惶。

我這才算是明白真的喜歡一個人,是種什麼滋味。

不僅是保護,更多的還是一顆心會跟着七上八下,時常讓人因為一點小事就大為惱火。

石青他們一伙人經常暗下恥笑我,說我一個三十多歲的老男人活像是個半大小子。

我不以為恥,反以為幸。

晚是晚了點,但好歹來了不是?

再者說了,我成親后的日子過得很舒心——

父母了卻心愿之後,不愛嘮叨了。

媳婦聽話乖順,知冷知熱。

作為一家之主的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他們從沒有二話。

「爹,娘,今天的飯我來做。」

「做吧。」

「媳婦,我想洗碗。」

「好,聽你的。」

欸,這日子過的,簡直是為所欲為啊。

ps:祝大家元宵節快樂,因為過節的原因,最後一篇壓軸的番外決定也由今天放出來了,大約在下午三點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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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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