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

第3-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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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大名王龐。因為長得比一般人胖點兒,又因為名字裏有個「龐」,就被魏申申昵稱成了胖子。人常把婚姻比喻作鞋,別人看着好看,自己穿着舒服,是最好的鞋。魏申申的「鞋」就達到了這個標準。

頭一次見胖子時他們還沒有結婚,申申為我們雙方介紹:「韓琳,我朋友。王龐,我朋友。」

我握了胖子伸過來的手,那手倒不怎麼肉,然後微微仰起臉看着他道:「歌劇院的?」他是哪的我當然知道,為的是找點話說。

「男一號!」申申搶答。

「你們歌劇院多少人啊?」

「五百來人。」胖子答。

「這麼多!」我們團人還不到一百。

「真正能幹活的,頂多二百五。」

「那二百五呢,閑着?」

「閑不著——那二百五罵幹活的這二百五。」

我笑得彎下了腰去,申申不笑,光顧自豪了,眼睛盯着她的胖子,滿臉放光。

申申是我們劇團外形條件最好的演員,胖子與歌劇院的男女眾胖子比起來,也得算是身材姣好,要是他們倆上街,那就是街頭一景,都高高大大,都氣質文藝,猶如太陽和月亮同時出場,令人目眩;要是他們倆在家,那十四平米的小窠就是一個容器,專盛甜蜜。時常,星期天的二人早餐會延至成午餐,晚餐,飯菜飄香笑語綿綿,邊說邊吃邊吃邊說,物質和精神並駕齊驅。所以申申對我說,我要是你,一天也活不下去。所以她要不斷地給我介紹對象:帶孩子的單身父親,比我小六歲的未婚碩士,快退休了的中老年鰥夫……通常,從人們給女人介紹的男人類型大致能看出這個女人在人們眼中的價值,但這條規則不適於申申,她是個規則之外的人,做事基本不走腦子,全憑情緒,想起一出是一出。所以,不管她給我介紹什麼樣的人,我都不沮喪,不興奮,寵辱不驚,或者說,無動於衷。並且,也不去見。被逼不過見過二至三個,都是一面之後就沒了下文。

樓道里電話鈴又響起來了,已不知這是第多少次了,一聲聲的,聽起來一聲比一聲高,焦急地,聲嘶力竭地。沒人去接,儘管從電話響第一聲開始樓里的所有耳朵便都豎了起來。我也不接。房間不便敞門空氣不能對流蒸籠也似的熱,我的着裝已從簡到了上面胸罩下面褲衩的最低限度。多少次想就這樣衝出去接一下電話,萬一是找我的呢,有幾次甚至都站起來,都走到門口,都拉開門要衝了,都是在最後一刻,被理智勸住。至於穿好衣服去接一個不一定是我的電話,我想都不想。一個單元里多少戶人家一天多少電話啊,要都去接,穿衣服,脫衣服,上樓,下樓,喊人……不不不,與其這樣我寧肯把找我的電話一塊犧牲了,想來大夥都是同樣狀態同樣心態,正是下午時分,一天裏最熱的時候。

我正在房間里看雁南的信,側身坐在寫字枱前,腳浸在涼水桶里,電扇開到了最高擋,正對着,直吹。

韓琳:你好。

收到這封信先不要回信了,我要去軍區政治部的衛生所了,正式調去。

後天出島,等到了那邊有了具體地址馬上給你信。

我懷孕了,還是這次探親時作的孽,它來得不是時候,你知道我正在準備考研,打算畢業後去軍區總院,做醫生終歸是在大醫院好,這下子全完了。本想不要,四處皆遭反對,他家裏,我家裏,還有他。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只好豁上了。去衛生所那種地方業務肯定荒廢,利也不少,離家近,工作輕鬆,現在我再怎麼振作也抵不住肚子一天天毫不留情長大,孩子生出來還得養,一人在島上確實不行,去軍區總院的事只好再說。

你是怎麼回事,跟上次信中提到的那人又散了?原因也說得含含糊糊:

「才華平平,缺乏男子氣」,這也能算作理由嗎?才華平不平得看跟誰比,跟我比跟你比還是跟諾貝爾比?也許你說的是跟你比了。「他在他們班畢業出來的那撥人里,也就是個中等。不論創造力,組織能力,開拓精神……」你在幹什麼,韓琳?考核幹部?提拔接班人?

找個比自己強的——過去我們常這樣說,我們追求才華追求地位追求超群出眾。這完全是十八九歲少女的心情,是不了解生活的複雜性產生的天真,是普遍存在於女人中間的虛榮!靠別人證明自己,靠別人提高自己。可是韓琳,你是一個有事業、獨立性很強的人,你的價值已完全無須對方證明提高了啊!你需要的是一個切切實實的愛人,平等相處心心相通彼此關心體貼,而這一切不是「組織能力」「開拓精神」所能提供給你的!務必轉移自己的視點,把注意力放在一些不起眼的事上,比如他與周圍人的交往,對父母的心腸,對工作的態度等等。

關於「男子漢氣」,我不知你所謂的男子漢氣是指什麼,指長相?不能是小個子、金魚眼、紅鼻頭?對長相的要求務必寬容。我以為只要不引起生理上的反感即可。告訴你,結婚後我最不重視的就是對方的長相了。相反,我討厭他的總是自覺不錯,可當年我為他的八字眉曾經是多麼遺憾啊!總之,這些東西在生活中實在是太沒意思了。

也許,你指的是氣質,但氣質不是能一目了然的。謙恭不是無能,隨和不是軟弱,動輒臉紅的人也許恰恰是最堅強的人。對了,姜士安來咱醫院住院了,髖關節后脫位,演習時受的傷,手術挺成功,現外科正給他做皮膚牽引。知道人家現在是什麼了?團長!想像得到嗎?當年咱連那撥男兵里最不起眼的一個成了最出息的一個——人不可貌相!韓琳,切不可形而上學,不可接受小說電影為我們提供的模式,不可有任何先入為主的成見!婚後與婚前對對方的判斷喜好有時常常相反,我現在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所謂男子漢的傲慢了!

韓琳,我都要做媽媽了你還整天尋尋覓覓,說殘酷點,找對象有時如同做買賣,不適當的要高價錯過機會最終會使自己的商品大跌價的。婚姻遠遠不是你我所想像的那樣神聖,有點像買生活必需品,買不著好的,就買次的,因為必需。人生應當正常、完整。這樣說不是要你湊合,是要你實際。對你來說,對方能對你的事業、工作有所幫助固然更好,但一般來說只要無妨礙即可,要緊的是生活中的協調關心,望你會識別人,切不可把長處當短處,短處當長處。

好了,就到這吧,我得睡覺了,明天還有手術。

雁南

姜士安跟我要了你的地址,他給你去信了嗎?

又及

姜士安當上團長了的事讓我頗生感慨,我們——我、雁南和他——同年兵,當年一同去了海島部隊通信連電話排,後來雁南上軍醫大學,我改行去島外的護訓隊,他仍留在島上連里。他剛當兵時的樣子至今在我腦子裏還很鮮明:黑,瘦,矮,穿最小號軍裝手都露不出來,如今卻是團長了,手下有一千多號的人馬了,而他同年入伍的戰友們如我如雁南才只是區區營職幹部,差著多少?端的是人不可貌相世事難料命運詭譎!

姜士安沒有給我來信。從連隊分手后他只給我來過一封信,那信我一直保存着,這並不意味着規格待遇,當兵后所有人的所有來信我都保存着,我有一種珍惜文字性東西的本能。那信給我的印象很深,因為該看的時候沒有看,事後才看,所以印象深。信中他這樣說:

「今來信沒有別事,因咱們分別好長時間了也沒有通信,請原諒。今天正好過五一放假給你寫信。實在對不起你,走了好長時間也沒給你寫信,主要是懶,再說也不會寫信這些你該知道吧。

「現在咱電話排正忙着出坑道,看起來到五月二十號就能出來,就能在地上面值班了,我們可高興了。你以後有機會來這裏看看吧。現在排里的工作還不錯,就是不如你們在時活潑了,一下子冷清了好多。自你們走後同志們可想念你們了,有時因此事想得我(們)睡不着覺。」

括弧里的「們」寫在「我」和「睡」之間的上方,打了個對鈎,是后添上的,反而暴露出了要掩飾的意思,接下去他說:

4

「我爺爺給我定了個對象,家裏沒有女人照顧,不方便。他讓我回家看看,如都同意,就結婚,就可以讓女方來家裏住了。不回去是說不過去的,但我不想同意這事,不知你有什麼意見,請速回信。」

那信我沒回,沒看完,第二頁掀開后瞄一眼下面的落款就放下了,就算是看完了,當時我還有三封信急着看呢。那時候通信是我們的生活主要內容之一,同時收到四五封信是常有的事,我看信的習慣是先從最沒有意思的看起。有意思沒意思一般從信封的筆跡和地址上就能判斷出來,準確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他的信比我預料的還沒意思,總共不到兩頁紙,卻用了大半頁紙在說為什麼沒有寫信,為什麼寫信,翻來覆去;字又難看。這「難看」里兩層意思都有:潦草和丑。

電扇在最高擋處呼呼旋轉,攪動起一股又一股的熱流。桌子椅子牆壁,摸摸哪裏都比手熱。泡腳的涼水都變成了溫的。看錶,已經六點多了,肚子卻是一點不餓,天熱得人新陳代謝都停止了。我將雁南的信折好,收起。心想,得出去,隨便去哪兒,隨便幹什麼,否則,我會被這間小屋窒息。拿上紫花帆布挎包做道具,腳步再匆匆一點,人們就會以為我是去採購東西。

剛一下樓,碰上了魏申申。

「這不在家嘛,怎麼不接電話?」

「你打電話了?」

「無數次!你們這樓道的人,一點沒公共道德!……你幹嗎去?」

「不幹嗎。」

「上我那去?」

「胖子呢?」

「去新疆了,演出。……別說啊,他們劇院不知道,偷着去的。」

「膽夠大的!」

「那也是叫他們給逼的!」

我們往申申家走。申申和我住一個院兒,她家到我家,兩棟樓相距不過幾十米。她買了個25寸彩電,剛找人幫忙給拉到家裏,電視一進家她就給我打電話了。25寸彩電在當時非常豪華,頗值得與親朋好友們共享。

「能看了嗎?」走着,我問。

「應該差不多了,正安著。」忽然她兩手一拍,「哎!正好哎!幫我安電視的那哥們兒是胖子的朋友,上個月剛剛離了婚——你上哪兒去?」

「收發室。看有沒有我的信。」

「不去我家了?」

「不去了。」

「你——神經病啊!」

我向右拐,揚長而去。

收發室里還真有我的信,兩封,但都不是我期待中的。雁南說姜士安要去了我的地址,要去了地址為什麼不寫信來?

那天我又去了公園,實在沒別的地兒可去,一個人在公園裏走,直走到「金烏西墜,玉兔東升」。那天晚上的「玉兔」是月牙,細細的一線,纖小清瘦,在北京過於明亮的夜空裏黯然無神,彷彿化好了妝的臉上未及塗唇膏的嘴。

……那月牙細細的一線,纖小清瘦,鑲嵌在乾淨得沒有一粒雜質的海島夜空上,亮晶晶的,我走它也走。我剛下零點至三點的夜班,從坑道里出來隻身一人回營區宿舍。通常夜班都是三人一行,那天忘了什麼原因,只有我一人返回。三個人一塊我都害怕,坑道在山上,途中要穿玉米地,穿松林,要走二十五分鐘,雖然有槍,但怕走火連隊規定子彈不得上膛,因之夜班夜行一直是我深為苦惱的事,不是怕死,是怕「死不了也活不成」——這是「強xx」的代用說法,是我們排年齡最大的一位女兵的發明,她十九歲。不知現在的女孩子怎麼樣,反正我們那時對於強xx這種事真正是恐懼到了病態的程度,看到《南方來信》的書里說女革命者如何被美國兵脫光衣服同男人關在一起,就會刷地起一身雞皮疙瘩,會想:如果這事攤我身上,我馬上死!不知這是不是因為當時我們沒有受過性教育的緣故,無知便要想像,想像是無窮的,就好比人們對於死亡的恐懼,恰是因為誰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怎麼回事。幾年來的多少個夜班啊,我們就是這樣地恐懼著,但是沒有一個人肯承認。那是一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年代,一個「男女都一樣」的年代,誰也不願意被人看做懦夫。

我走出坑道,外面漆黑一片,海島的夜裏,除了信號台,再無一處燈光。天上的月亮,偏偏又是那樣的孱弱。我深深吸了口氣,咔,咔,聲音很響地上好步槍刺刀,背在肩上,一步步向山下走。松濤陣陣,碎石嘩嘩……猛然間,我回過頭去——動作似乎在感覺之前——我的身後,頭上方,緊挨着我的地方,有一顆頭,頭上有一雙眼睛閃閃發光,頭下是一件黑棉襖,腰間束著繩子,毫無疑問這是個人,男人,簡直想不出他怎麼能夠在碎石滿山的路上悄然無聲摸到了我的身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我自己也不明白,事後想也想不清楚——幾乎是眨眼之間我已站在了他的身後,他的上方!用軍事術語說就是,佔領了制高點。這次輪到他回過頭來,看我。我一言不發,定定佇立,靜靜回視,肩上的步槍也不知何時如何被端在了手中,槍刺凜凜然反射著月牙的寒光……片刻,那人轉過了頭去,嘩,嘩,嘩,踩着滿山遍野的碎石,走了。我原地直立,步槍平端,目送他走直到消失。

我繼續下山,上了刺刀的步槍就一直端在了手上。走着走着,咔的一聲,手中槍上的刺刀不知為何自行垂落,與槍管形成了一個直角。心裏清楚應該把刺刀上好,苦於沒有第三隻手,僅有的兩隻手緊握槍身須臾不敢挪窩,就這樣,我端著這個「直角」一直走回了營房。

走進熟悉的營房看到遊動的哨兵,全身立刻軟了,站也站不住,倚著牆都站不住,只好順勢出溜,坐在了地上。這一瞬間清清楚楚感覺到所有的頭髮刷的一下子落下來了,才知道剛才它們是豎着的,才知道「怒髮衝冠」並非虛構。同時,汗水也出來了,呼,一身,呼,又一身,濕透了的襯衣冰涼地貼在身上。……吱呀,身邊不遠的男兵宿舍門開了,接着跑出來一個人,披着軍大衣,想是去上廁所,快到跟前了他看到了我,吃了一驚:「誰?!」

「……姜士安?」

「韓琳!……怎麼在這坐着!天這麼冷!怎麼啦?」

「拉我起來……」

他伸出手拉我,我總算是站起來了,懷中的槍咣地摔在了一邊,全身仍哆嗦不止,牙也擋懷苫啊=堪采袂櫫蚍紙粽漚棺疲壞剩

「你這是……剛下班?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去衛生室?……要不,我給你叫衛生員來。你等著!」

「不……」

「韓琳你到底怎麼啦?你說話呀!」

「我害怕……」

這次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向人承認我害怕,說完淚就流下來了,嘩嘩地。

知道了事情的經過,姜士安讓我以後碰到這種情況,夜間必須一個人進出坑道的時候,務必叫他;如果是去,可以直接在窗外喊他。如果是回,就打電話。電話排每個班的宿舍里都有電話。他那時已比我高出將近半頭了,剛當兵時我們倆一般高,我一直把他當小男孩兒待的,對他很是關心照顧,儘管他比我大著幾歲。這才不過一年的工夫,他不僅個子高了,肩也寬了,胸也厚實了,長成男人了。我看着他,點點頭道:「好的。」

那天晚上在公園裏我一直走到太陽隱退、天光收盡、星辰一顆一顆佈滿夜空,走到了遊人漸稀、漸無;到這時候,竹林、小草、垂柳、針葉松,就都盡情地舒展開了,陣陣清香涼爽濕潤直撲入懷……我一直在走,沒坐。細細觀察過,確實還沒有年輕女人敢於在公園的長椅上一個人堂而皇之地久久痴坐,也難怪上次人家那位好好先生會認錯了我。

從公園回來時院子裏已經沒有人了,鄰居還沒睡,敞着的門上掛個天藍紗網,關了燈的屋裏電視光忽明忽暗,電視聲很響地傳出。我回身把單元門插好,就去衛生間沖了個冷水澡,進自己屋,把房門關上,上床,關燈——燈光太熱,小太陽似的;打開電扇吹着,靜靜等待,看錶再有一會兒女鄰居就該去洗碗了。

有一件事我曾不止一次反思,那就是,假如我那次認認真真看完了姜士安的信,會感到那裏面流露出來的一點特別嗎?每一次的答案都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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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校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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