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弟·不宜非議譏笑他人

致四弟·不宜非議譏笑他人

【原文】

澄侯四弟左右:

弟言家中子弟,無不謙者,此卻未然。凡畏人不敢妄議論者,謹慎者也。凡好譏評人短者,驕傲者也。諺云:「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非必錦衣玉食,動手打人,而後謂之驕傲也。但使志得意滿,毫無畏忌,開口議人短長,即是極驕傲耳。

余正月初四日信中,言戒驕字,以不輕非笑人①為第一義。望弟弟常猛省,並戒子弟也。(咸豐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註釋】

①不輕非笑人:指不輕易非議譏笑別人。

【譯文】

澄侯四弟左右:

弟弟說家裏子弟,沒有不謙和的,這並非如此。凡屬因為懼怕別人而不敢妄加議論別人的,屬於謹慎謙和的人。凡屬喜歡諷刺批評別人短處的人,屬於驕傲的人。諺語說:「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不是一定要錦衣玉食,動手打人,才叫驕傲。就是自己感到得志,感到滿意,沒有畏忌,開口議人短長,便叫極驕極傲了。

我正月初四日信里,說了戒驕字,要以不輕易非議笑譏笑別人為第一要義。希望弟弟常常猛省,並且告誡子弟。(咸豐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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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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